讀經:民數記十二、十六至十七章。
米利暗和亞倫譭謗摩西
在民數記十二章記載了一個以色列子民失敗的事例。摩西的姊姊米利暗和哥哥亞倫,因為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,就譭謗他,說,『難道耶和華單與摩西說話,不也與我們說話麼?』他們二人都比摩西年長,但摩西身上有神代表的權柄,只有摩西能代表神說話。於是兄姊二人不禁嫉妒,就對摩西說了譭謗的話。這話被神聽見了,神就向米利暗與亞倫二人發怒。神一面明白的告訴他們,摩西是祂的僕人,是在神家全然盡忠的。一面雲彩從會幕挪開,神的同在失去了。米利暗身上立時長了大麻瘋,於是被關鎖在營外七天,百姓因此沒有行路,直等到把米利暗領進來了,才繼續行走。(1~15。)
米利暗的事例給我們一個嚴肅的警告,看見譭謗和背叛神代表的權柄,在神眼中是一件嚴重的罪。亞倫和米利暗是摩西的哥哥、姊姊,在家庭中摩西應該服在他們的權下。但是在神的呼召和工作上,神設立摩西作祂代表的權柄,亞倫和米利暗應該服在摩西的權下。米利暗年紀比摩西大,她站在家庭關係上責備弟弟是可以的;但她開口攻擊時卻摸著神的工作,僭越了摩西的地位。在神的工作上,神是把代表的權柄放在摩西手中,他們因著家庭問題而來譭謗摩西,這是大錯。亞倫和米利暗因著不認識神的權柄,站在天然的地位上起了背叛的心。當他們裡頭起了不服與背叛,這背叛一顯露,就是大麻瘋。大麻瘋表徵背叛如同病毒一般在體內產生,會導致身體腐敗、潰爛,並且會到處傳染甚至死亡。因此要被關起來,不得與人親近,失去交通。
可拉、大坍、亞比蘭的背叛
到了民數記十六章,以色列子民發生了一次更嚴重的背叛,這一次的背叛是集體的背叛。利未的曾孫可拉,和流便的子孫大坍、亞比蘭,與以色列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,都是有名望選入會中的人。他們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,聚集攻擊摩西和亞倫,說他們擅自專權,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。摩西聽見他們這麼嚴重的控告,他並沒有生氣或是發怒,卻謙卑的伏在神的權柄底下,溫和的回答他們。他們的背叛迫使神出來審判。神審判了可拉一黨的人,使陰間的門開了,地開了口,把可拉、大坍、亞比蘭以及他們的家屬和財物,都吞了下去,叫他們活活的墜落陰間。又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,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首領。(1~40。)
摩西有神給他的代表權柄,但他不擅自用這權柄作什麼,卻謙卑的伏在神的權柄之下。這和可拉一黨的人,自以為是的背叛、攻擊神代表的權柄,形成了一個鮮明的對比。當他們攻擊摩西時,或許他們覺得自己的理由充足,但他們沒有看見,摩西是神所設立的代表權柄。神和祂的代表權柄是不能分開的,人不能對神敬畏,卻抗拒、背叛神的代表權柄。以色列人不信神、試探神,神還能容讓赦免。但人背叛神代表的權柄,神必須出來審判,因為背叛完全是出於撒但的。因此,神要從祂的子民中間,除去背叛。
以色列全會眾背叛
民數記十六章裡有兩個背叛:從一至四十節是首領們的背叛,從四十一至五十節是全會眾的背叛。這說出背叛的靈是會傳染的,起初是可拉一黨的人,和二百五十個首領背叛。然而到了第二天,全會眾竟都起來背叛,向摩西、亞倫發怨言,說他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。他們親眼看見火是從神那裡來的,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人,竟然說是摩西殺了百姓,可見這些百姓不認識權柄是出乎神的。當他們攻擊摩西、亞倫的時候,有雲彩遮蓋了會幕,耶和華的榮光顯現,證明權柄是出於神的。神出來施行審判,瘟疫就在百姓中間發作,會眾遭瘟疫而死的有一萬四千七百人。摩西屬靈的感覺非常快,他即刻通知亞倫拿香爐,盛上火,加上香,到會眾那裡為他們贖罪;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間,瘟疫就止住了。(民十六41~50。)
民數記中這三個背叛的事例,給我們看見服權柄的重要。許多罪是神受得住,且可原諒的;但背叛的罪神不能容忍,因為背叛是死亡的原則,是撒但的原則,所以背叛的罪比什麼罪都厲害。每當有人抵擋權柄,神就要立刻審判,這是何等嚴肅的事。我們必須認識,從人墮落以後,神就授權給人,作祂管治人的代表權柄。(創九6。)服從這權柄,就是承認神的權柄,尊重祂對人的管治。然而因著我們天然的性格和個性就是背叛的,甚至我們生來就是背叛的;因此我們對權柄天然的回應,總是說,『不。』然而,在我們裡面有神的生命,藉著我們在這生命中長大而有的變化,我們能經歷這變化的性格,使我們因著良心的緣故,學習服從權柄。
神的權柄由發芽的杖表白
當神審判以色列百姓中背叛的人以後,就吩咐他們所有的首領,按著支派取十二根杖,寫上各人的名字,放在約櫃前面。這櫃是基督的預表,也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。這表明一切事必須帶到神面前,讓神藉著祂的表白,對所有百姓說真實的話,而對付實際的光景。耶和華說,『我所揀選的那人,他的杖必發芽,這樣,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,不再達到我耳中。』在預表裡,杖代表權柄,十二根杖代表十二支派的首領,亞倫的杖也在其中,代表利未支派。第二天摩西進入會幕,看見利未支派亞倫的杖發了芽,生了花苞,開了花,結了熟杏。神吩咐摩西說,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,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。神藉著明確的表白,叫百姓看見誰是神代表的權柄,而止息了這一切的背叛。(民十七1~13。)
◎在神審判了以色列人之後,祂向以色列人行了生機的神跡,進一步在積極一面,表白祂的代表權柄,就是亞倫與摩西。十一根杖都沒有發芽,永遠死了。只有亞倫的杖,雖也是枯木製的杖,竟能發芽、開花、結杏。神以亞倫發芽的杖向以色列百姓表白,神代表的權柄乃是由復活的生命產生的。亞倫發芽的杖乃是預表復活的基督,能將生命分賜給人。這給我們看見,神的權柄是藉著經歷復活的基督,蒙神悅納而產生的。因此我們必須敬重且服從神所設立的權柄,特別是召會生活中由復活生命所產生的權柄。
神要人順服代表的權柄
從民數記這三件背叛的事例,我們要來看權柄與順服這件事。在宇宙中,神乃是所有權柄的根源。一切地上的權柄都是神設立的,所以都代表神的權柄,都有神的權柄。在亞當的時候,神將政權交給他,要他治理全地。(創一28。)但那時候亞當不過是治理動物。直到洪水以後,神將管理人的政權交給挪亞。神說,『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。』(九6。)從挪亞的時候起,神就設立政府,將人擺在政府之下。神的子民出埃及到了曠野,神告訴他們,『不可譭謗你百姓的官長,』(出二二28,)這證明神將以色列人擺在政府官長之下。今天地上的列國都有官長,他們雖然不相信神,雖然整個國是撒但的國,但掌權的原則還是神定規的。就連主耶穌在地上時,祂也服在政權和大祭司的權下。因此我們看見,神要我們活在世界中,為主的緣故,服從人一切的制度,因為權柄乃是神所設立的,任何不服權柄的,就是不服神的權柄。
基督徒守法不只是因為怕受罰,更是因為在神面前的良心,若不順服,良心就受責備。故要學習服在我們所在地的地方政權下。神的兒女不能隨便批評或譭謗政府。就是馬路上的警察,也有神設立的權柄。彼後二章十節說,輕慢主治的,譭謗尊位的,是隨從肉體、放縱污穢情慾的人,是膽大任性、不知戰驚的人。多少人因著譭謗而失去能力,漏掉生命。任何不服權柄,就是不服神的權柄。
神要人順服代表的權柄-在家庭中
神在家庭中也設立祂的權柄,新約書信中屬靈最高的兩卷書-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,都不放鬆這件事,特別題起家庭中的順服。在家庭中,神設立丈夫作基督的代表權柄,因此妻子應當順服丈夫。(弗五22~24。)神也設立父母作兒女的權柄,因此兒女應當孝敬並順從父母。在十條誡命中,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人若孝敬父母,必能得福,在世長壽。(六2~3。)有人早去世,也許就是因為不孝順父母的緣故。也有弟兄和父母的情形不對,因此常有病,直到他順服下來,身體就好了。歌羅西三章二十節也說,『作兒女的,要凡事順從父母,因為這在主裡是可喜悅的。』如果我們看見神在家庭中所設立的權柄,也看見神如何喜悅並賜福給孝敬父母的人,就能喜樂的順從父母。
慕安得烈是一位屬靈的弟兄,他的父母都敬虔愛主,從小就教他們在主的話上受訓練,並學習順服。在他們的家中,有一個最大的特點,就是『尊敬』,全家人都尊敬神和神的話語。家人之間也互相尊敬:母親尊敬父親,兒女尊敬父母,僕人尊敬主人。然而在那個家裡,不僅有尊敬和順服,更有豐盈的愛,愛是家中完全的鎖鏈,將他們每一個人緊緊連在一起。他們的家見證一件事:一個愛神、敬畏神的人,必定是愛父母也尊敬父母的人。
神要人順服代表的權柄-在召會中
在召會中神也有祂設立的權柄,就是那善於帶領召會的長老,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的,神吩咐人人都當敬奉他們。(提前五17。)並且所有年幼的,都要服從年長的。(彼前五5。)姊妹應當順服弟兄,因為神安排弟兄作權柄,作基督的代表;安排姊妹順服,作召會的代表。因此姊妹在召會中蒙頭,乃是為天使的緣故,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。(林前十一3,10。)此外在神的兒女中間,神要我們以謙卑束腰,彼此服從。(彼前五5,弗五21。)一面是年幼的要服從年長的,姊妹應當服從弟兄,一面神也要我們以謙卑束腰,不以為自己比別人高,而彼此服從。如果神的兒女都這樣看見神家中的權柄,學習順服的功課,召會生活就有一幅最美的圖畫和見證。這能叫撒但懼怕,叫撒但的國度倒下來。
撒但是首先不順服神而背叛的,他也將這不順服的因素種在人裡面,叫人不順服。因此在我們天然的生命中,是沒有順服的性情的。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碰見許多事情,第一個反應就是講理由,不願順服。但主耶穌是我們順服的生命,我們憑這生命,對於神所安排的環境,無論是父母、兄長、政府或召會中的聖徒,都學習順服,就能顯出神創造中所安排美麗的等次,叫神得榮耀,而使撒但蒙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