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十二1 鋪張諸天、建立地基、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。
與諸天和地並列
撒迦利亞十二章一節說,主鋪張諸天,建立地基,造人裡面之靈。沒有人能否認這三項-諸天、地、和人的靈-在神的創造裡是重要的,為要完成祂的定旨。諸天被造是為著地,地被造是為著人,人被造是為著神。
撒迦利亞不是說“人”,乃是說“人……之靈”。這是因為人的靈是能接受神的器官,以享受神的生命和神的靈,並與神的靈是一。這就是為什麼人的靈成為這樣重要且要緊的,甚至達到與諸天和地並列的地步。
生命之氣成為人的靈
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說,“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。”一般說來,靈的希伯來文是如阿克(ruach),但這裡靈的希伯來文是奈夏瑪(neshamah)。奈夏瑪與創世記二章七節的氣所用的是同字,在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譯為靈。借此我們能看見,神在人受造時,吹入人裡面的生命之氣,乃是人的靈。人的靈是我們裡面與神的生命、神的靈非常接近的東西。這指明人的靈受造,目的是為著接受並盛裝神的生命和神的靈。至終,林前六章十七節說,“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”我們的靈能與主成為一靈,因為它是用生命之氣造的;這生命之氣與神的生命、神的靈非常相近。
靈的三部分
良心
我們不容易找著一節或幾節聖經,直接表明良心是靈的一部分。我們必須比較羅馬九章一節與八章十六節。九章一節說,我們的良心在聖靈裡同我們作見證;而八章十六節說,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。這兩節有力的證明,我們的良心是我們靈的一部分。在林前五章三節,保羅在他的靈裡審判了一個有罪的人。審判就是對罪加以定罪,那多半是良心的功用。詩篇五十一篇十節說到“我裡面……正直的靈”,這是一個對的靈。知道對錯與良心有關,所以這節表明良心是在靈裡。我們能用以表明良心的功用是靈的一部分的其他經文,是詩篇三十四篇十八節和申命記二章三十節。(參神的經營,六○至六三頁)
交通
我們人的靈另一部分或功用乃是交通。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說,“神是靈;敬拜祂的,必須在靈…裡敬拜。”這敬拜是一種交通,一種接觸。在羅馬一章九節保羅說,他在他的靈裡事奉神;在七章六節說,他在靈的新樣裡服事。以弗所六章十八節說,時時在靈裡禱告;禱告也是與神交通。在路加一章四十七節馬利亞說,她的靈曾以神為樂;那的確是一種交通。羅馬八章十六節和林前六章十七節表明,我們的靈與主是一靈;那個“一”也是一種交通。以上所有的經文都可以用來證明,在我們靈裡有一個稱為交通的東西。
直覺
直覺也是人靈的一部分。林前二章十一節說,人的靈知道人的事。它能知道魂所不能知道的事。十四、十五節說,屬魂的人不能領受神的事,屬靈的人卻能。在我們靈裡有一種不顧理由或環境的直接感覺,這就是直覺。直覺是對神直接的感覺,是一種直接來自神的認識。馬可二章八節,八章十二節,和約翰十一章三十三節,也表明直覺是人靈的一部分。這些經文表明,在人的靈裡,有直接分辨的感覺,以認識神和屬靈的事。這直接的感覺就是直覺。
因此,我們能看見,良心的功用是分辨對錯,交通的功用是接觸神,直覺的功用是認識神,並認識神的旨意、神的心意。
靈的功用
接觸神
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表明,人靈的功用是接觸神。
接受神
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說,神賜給我們新心和新靈。新心是為著愛神並尋求神,而新靈是為著接受神。
盛裝神
提後四章二十二節說,“願主與你的靈同在。”我們的靈是神在我們裡面住留之處,所以我們的靈是神的容器。
與主成為一靈
人的靈是為著一個目的造的。神造人的這個器官,為使人能與主成為一靈。林前六章十七節說,“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”這也許是全本聖經中最重要的經文。羅馬八章十六節說,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。如今這二靈乃是一。
憑著靈且照著靈而行
加拉太五章十六節和二十五節,囑咐我們要憑著靈而行。羅馬八章四節說,我們需要照著靈而行。在啟示錄一章十節使徒約翰說,當主日他在靈裡。這指明我們需要有在靈裡的生活。約翰是在靈裡的人;這就是說,我們需要活在靈裡。
我們需要對人的靈有扎實的領會。關於人的靈這真理,是主恢復中許多教訓的基本元素。聖徒們若沒有被帶進對人的靈充分的認識,他們在一切屬靈事物的領會上,多少會有點不牢靠。(生命的基本功課,一五四至一六○頁)
參讀:生命的基本功課,第十六課;神的經營,第六章;我們人的靈,第一至二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