禱告的意義
一 吸取神 (續)
許多人禱告親近神時,有一個天然的觀念,以為總要把自己改一改,準備準備,等到自己光景改善了,或者裡面感覺剛強了,再到神面前。這種觀念是錯誤的;這不是禱告。禱告是照我本相,越原樣越好,一點都不必改,不必等,更不必準備;即使你軟弱、糊塗、難過、沒有話說,也可以到神面前。
或許你跌倒得一塌糊塗,你可以這樣一塌糊塗的到主面前。或許你下沉得一點都不能禱告,你可以這樣的到神面前。或許你半年沒有禱告了,很不好意思見神的面,你不必等也不必改,可以帶著這不好意思到神面前。
神乃是我們的一切。我們如果不接觸神,卻盼望在神之外,能剛強,能有話語,這個盼望必定落空。神不要我們這樣盼望。神不怕我們壞,不怕我們軟弱,也不怕我們錯誤;神無所畏懼,祂唯一擔憂的,是我們不與祂見面,不朝見祂,不接觸祂。只要我們到祂面前,祂就有辦法,並且祂就是辦法。你軟弱麼?祂是能力。你不像樣麼?祂就是樣子。你爬不起來麼?祂就是起來。你缺少引導麼?祂就是引導。你裡面沒有話麼?祂就是話。祂是一切。你不必等,不必改,每一次到神面前,越原樣越好。
通常,我們在與人見面前會有一點修飾,見面時也會有一點裝假。有時覺得還不能見人,就是因為還沒有修飾好。也許剛才大發雷霆,現在突然有人要來,但因為氣還沒有消,裝假裝不來,不能見人。有時我們衣著不整,也不能見人。與人見面雖然應當衣著整齊,但是連服裝整齊,也可能是一種裝假。人到神面前,不必這樣裝假。即使剛發了一頓脾氣,也應當帶著脾氣到神面前。即使靈下沉,爬不起來,不能禱告,也要到神面前。你不必裝假,神也不要你裝假。先整理好自己,再朝見神,並不是禱告的原則;禱告不需要事前自我整理一番。禱告的時候,越原樣越好;是什麼樣子,就是什麼樣子。我們若想改一改,那都是人工。我們到神面前,不是需要改,而是需要神,讓神來改。
路加十五章記載,小兒子在外揮霍家產,耗盡一切,回到父家時,並沒有整理自己(路十五11~21)。當然他已是一貧如洗,根本沒有整理自己的本錢。豈知,這卻最合父親的心意。他改都沒有改,就是原樣、原封未動的來到父親面前,讓父親改他。父親說,“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,…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讓我們吃喝快樂。”(22~23)父親為小兒子更換外面的衣服,也更換裡頭的食物。小兒子原來衣衫襤褸,現在換成上好的袍子;原來吃的是豆莢,現在換成肥牛犢。這些都是父親換的,不是他自己改的。這就是禱告的原則。禱告就是我們不必動,也不必改,原封、原樣到神面前。我們這樣到神面前,不是平常的求告,乃是和神碰面,接觸神。我們一接觸祂,裡面就吸取祂。
按需要說,一個信徒總應該學習每天用相當的時間在神面前,或是半小時,最好一小時。不要定規矩,定規矩沒有用。這就像我們吃飯,天天都要吃三餐,忙的時候也不例外。因為我們若是不吃,身體就會衰弱,失去健康。屬靈方面也是如此,每天都得花點時間在神面前。最折衷的時間長度是半小時,短一點稍嫌不夠,長一點可以到一小時。最好每天能有一小時在神面前。這不是說,一次要花一小時。也許早晨二十分鐘,晚上二十分鐘,白天時還有兩次十分鐘,加起來就是一小時。
若是每一天,你都能這樣朝見神,接觸神,等候神,停留在神面前,瞻仰祂,吸取祂,你就必因神而大有改變。你不必向神求許多事,不必要能力,要剛強,要得勝,要熱心,要起來,你只要裡面天天碰著神,摸著神,過一段時間,你會看見,神在你裡面就是你的一切。你需要熱,祂就是熱力;你需要光,祂就是亮光;你需要能力,祂就是能力;你需要安慰,祂就是安慰;你需要支持,祂就是支持;你需要引導,祂就是引導。你需要什麼,祂就是什麼。
如果你每天都花一些時間禱告,吸取神自己,祂臉上的救恩,定規要變作你臉上的救恩(詩四二5,11)。或許你很憂愁,到神面前跪了二十分鐘都沒有說話,只有嘆息、難過、傷心並等候。但希奇的是,過了二十分鐘,你的面色改變了;憂傷的面容變作喜樂的面容。你的臉上顯出救恩,這個救恩是來自神的臉;因為你和神面對面,所以祂臉上的救恩,變成你臉上的救恩。
禱告的第一個用意,就是吸取神。我們在禱告中,應當多多瞻仰神的榮臉,停留在祂的面光中,對祂有敬拜和讚美,也有感謝和默念。要思想祂的作為、祂的自己,不要看我們的光景,也不要看四圍的情形。這樣仰望神,等候神,默念神,就能把神吸取到我們裡面。
二 發表神
禱告的意義,第一是吸取神,第二是發表神;這二者是相聯的。發表神,意思就是讓神說話,讓神發表出來。禱告並不是我們說話,發表我們自己,乃是讓神說話,發表祂自己。
創世記十八章記載亞伯拉罕為羅得的禱告,附帶也為所多瑪禱告(創十八23~33)。但是那一章末了卻說,“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…。”(33)雖然是亞伯拉罕在禱告,但說話的卻是耶和華,是耶和華說完了祂的話,發表了祂的心意。
每一次我們禱告,都應該讓神說話,並且讓神說完了話。新約中有一個馬大,非常多言多語。約翰十一章記載,當馬大的兄弟拉撒路死了之後,主到了馬大那裡。馬大沒有讓主先說話,她一看見主,開頭一句話就說,“主啊,你若早在這裡,我兄弟就不會死。”(約十一21)主對她說,“我是復活,我是生命;信入我的人,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;…你信這話麼?”(25~26。)馬大回答說,“主啊,是的;我信你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。”(27)她對主所說的,和主向她所啟示的,根本不合。她一直說話,因此主的話說不到她裡面;她所說的都是在發表她自己。這不是真正的禱告,這是人天然的求告。真正的禱告乃是人到神面前,不自己說話,而讓神說話;不發表自己,而讓神發表。然而許多時候,我們在禱告中就像馬大,只顧發表自己,而沒有讓神發表。
這並不是說,禱告都不要講話。禱告也會講話,問題是講什麼話。在禱告裡,應當講神在我們裡面講的話。神在我們裡面講話了,我們把祂在裡面講的,再對祂講,這就是禱告。詩篇二十七篇八節所說的就是這原則:“你說,你們當尋求我的面;那時我的心向你說,耶和華啊,你的面我正要尋求。”這就是根據神在裡面說話而有的禱告。所以禱告時,外面的話,乃是發表裡面的話。外面是人說話,裡面是神說話。神在裡面說了,人才在外面說。禱告不是你說話求什麼,乃是你發表神在你裡面所說的;所以,你的禱告就成了神的發表。這才是真正的禱告。
我們可能有這樣的經歷,當我們聽見召會需要為某次特別聚會禱告,或為召會的復興而禱告,正當我們跪下來要開始禱告時,覺得裡面有從主來的話,把我們裡面的光景,以及我們在主面前的情形,都說了出來。這時候,我們就該停止所有想要禱告的項目,不要顧召會復興,也不要管特別聚會或其他的事,只該跟著裡面的感覺,說出裡面主對我們說的話。我們裡面若感覺主責備說,“你這個人滿了血氣。”我們就應該說,“主啊,我是一個滿了血氣的人。”又感覺到主說,“你這個人全是自己。”我們立刻就該說,“主啊,我是一個滿了自己的人。”
可惜,有時候我們是讓神有發表,也把我們裡面的感覺禱告出來了;但只有一部分是裡面的發表,另外又加上許多出乎我們自己的求告。這就是我們受試探,想要向神求討。神給我們感覺到自己滿了血氣,全是自己;但是當我們根據這個感覺禱告時,常會加上一段話說,“主啊,求你叫我不再有血氣,叫我從今以後不再是自己。”這兩句話不是裡頭的發表,而是我們自己的求告;我們的難處就在這裡。甚至有時候,我們根本沒有摸著裡面的意思,反倒完全照著我們頭腦所想的禱告,求神作這、作那。這種禱告百分之百會落空。
詩篇二十七篇四節,大衛說要瞻仰神的榮美,“在祂的殿裡求問。”大衛不是說“求告”,也不是說“求討”,乃是說“求問”。求問,就是來問神。亞伯拉罕在創世記十八章的禱告,就是很好的求問。當神告訴他,要審判罪惡的所多瑪城時,亞伯拉罕對神說,“你真的要將義人與惡人一併剿滅麼?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,你還剿滅麼?”(創十八23~24。)如果是我們禱告,我們要說,“神啊,你一定要救所多瑪,城中既有五十個義人,你就要救他們。”但亞伯拉罕不是這樣禱告,他是求問神,若有五十個義人,神要如何作;若有四十五個義人,神要如何作;神一一告訴了他。至終問到十個人,神告訴亞伯拉罕:“為這十個的緣故,我也不毀滅那城。”(28~32)亞伯拉罕到此就明白神的心意了。
在這次的禱告中,亞伯拉罕乃是一直求問;主體不是亞伯拉罕說話,乃是神說話。因此,那章聖經末了才說,“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。”(33)最好的禱告,最有價值的禱告,不是人說話,乃是神說話;不是人求告,也不是人求討,乃是人求問,而讓神說話。求告是把人的告訴神;求討是把神的討來。但最好的禱告,乃是求問。求問是人讓神說話,而人所說出來的話,都是神在人裡面說的,都是神的發表。這是最好的禱告。
總之,禱告的意義就是吸取神並發表神。每一次的禱告都該碰著神,都該讓神經過而得著發表。我們這樣禱告,結果裡面就能給神一再塗抹,而得與神更多調和。這時我們就會知道,神是我們的一切;我們也必看見,神無時無刻不與我們同在,並且在我們每一點的需要上,祂都作了我們的供應。
一九五六年九月二日講於香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