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,基督徒生活中該實行的三件重要的事,追求認識主,與主交通,以及傳揚福音。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要在主面前立志,實行這三件事。這樣的立志,對我們有極大的幫助。
立志乃是對主恩典的響應
其實基督徒生活裡每一件大事,都得立志。你不能說,基督徒應該凡事聽憑主施恩,而立志是規條,所以不要立志。聖經說,“你們要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你們。”(雅四8)主要親近你,條件就是你要親近主。此外,主也說,“你們要住在我裡面,我也住在你們裡面。”(約十五4)主要親近我們,要住在我們裡面,條件是我們要先親近祂,要先住在祂裡面。這並不是說,我們人的努力有多少效用,乃是主已經施恩給我們,祂已經準備好,正在等我們主動響應祂。
譬如,一對夫婦邀請我們愛筵,什麼都預備好了,真是滿有恩典;我們卻不可能上了餐桌,不動手又不動口,一道道菜會自動進到我們口裡。無論他們多有愛心,預備得多豐富,我們總得有反應,手拿筷子,張開口,把食物接受進來。如果我們不動手也不開口,這對夫婦是拿我們沒辦法的。接受的就吃飽,不接受的就挨餓,因為要接受愛心,接受恩典,非得我們有響應不可。如果有四十位客人,三十八個都響應,只有兩個不響應;有響應的吃飽足,喜樂舒暢,不響應的餓肚子,垂頭喪氣,責任並不在主人身上。若是主人給我們吃,我們不吃,給我們喝,我們不喝,那就不是主人沒有愛,而是我們沒有響應。
主施恩也是這樣,今天祂什麼都作成了,什麼都賜給我們了。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完成救贖的工作,替我們解決罪的問題、仇敵的難處。祂從死裡復活,滿足神一切的要求,並且成為賜生命的靈(林前十五45),在這靈裡把祂自己給了我們。現今祂正在等我們響應祂,我們若肯親近祂,對祂的付出有反應,有響應,祂就親近我們。好比天降大雨,我們人若敞開,像個開口朝上的容器,不一會工夫水就充滿了。然而,若是我們這個容器開口朝下,即使下了二十四小時的傾盆大雨,我們還是一滴水都得不著。我們沒有蒙恩典,不能說神的恩典不夠用,或說神偏待人,只把恩典給別人,不給我們。我們要反問自己,有沒有響應祂。主什麼都替我們作好了,什麼都賜給我們了,今天只需要我們響應祂。
怎麼說我們親近祂,祂就親近我們?因為祂已經在這裡,等著我們親近,等著讓我們得著。為什麼說,我們住在主裡面,主就住在我們裡面?因為主實在已經住在我們裡面,但我們若不住在祂裡面,就不覺得主住在我們裡面。一個人不讀經,不禱告,不親近主,只會偶爾有主的感動,不會常覺得主住在他裡面。若是一個人又禱告,又讀經,又與主有交通,這樣的人會常覺得主住在他裡面。經歷告訴我們,當我們向主禱告,與主交通到一個地步,甚至會覺得全人被主充滿,滿得好像要爆炸一樣。這就是經歷我們住在祂裡面,與祂有交通,祂就住在我們裡面。
追求認識主
基督徒有幾件大事一定要立志,一是追求認識主,二是與主交通,三是傳揚福音。首先,我們應當以追求認識基督為至寶。在前面的信息中,我們看見基督是神,也是人,現今在我們裡面。祂是神,人稱祂偉大的神;祂是人,在人面前成為一個低微、微小的人。因著祂是神在我們裡面,我們非常大,大到什麼都能包容,什麼都能接受;因著祂是人在我們裡面,我們非常低微,低到什麼都能就,什麼都能忍,什麼都能受。這位神成肉體者的生命,既偉大又微小,是神而人者的生命,真是太美妙了。追求主、認識主是沒有止境的,所以一定要立志,不能聽天由命,也不能靠沾別人屬靈的光過日子。
與主交通
其次,我們定規要與主交通,早起親近主,天天讀經禱告。我們作基督徒,要吸取主自己,一定要藉著讀經禱告,親近主並享受主。這不是道理的問題,乃是實際、實行的問題。有的信徒得救多年,還不懂怎麼與主交通,摸不著與主交通的門竅,所以摸不著主,享受不到主;這樣的基督徒定規不正常。試問一個人不吃飯,不喝水,身體怎會健康?營養不足的人,百病叢生;基督徒屬靈營養不足,靈命上也會患病。
我們要與主交通,就要認識主是無所不在的。聖經說,“主就是那靈,”(林後三17)祂是靈,住在我們靈裡,所以我們隨時可以與主有交通。並且主也是話,主說,“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”(約六63)“這話與你相近,就在你口裡,也在你心裡。”(羅十8)我們若常讀經接觸主的話,就能接觸主自己。然而要留意,讀聖經不能光用眼睛看,用頭腦讀,乃要用靈接觸聖經的話。這樣,我們就能從主的話得著主作供應。
讀經之後還要禱告;我們隨從靈禱告,靈裡就能接觸主。每早晨有一、二十分鐘,或者半小時讀經禱告,靈裡就能飽得主的供應。與主交通,能經歷主有時光照,有時責備,有時安慰,有時鼓勵。無論如何,總叫我們裡面得著主。人得著主,裡面就像吃飽一樣。最好不僅早晨這樣,中午或下午還要找時間安靜在主面前,與主交通,晚間睡前也要如此。主是我們的真飲食,真陽光,也是真空氣;我們若吃祂,喝祂,呼吸祂,接受祂光的照耀,靈就會剛強。
可惜,有些基督徒不知如何真實接觸主,因此他的基督徒生活有名無實,不過是個宗教徒。這樣的人只懂道理字句,不會用靈也不知用靈,所以時常靈裡癟氣。又因為沒有與主交通,犯錯無所謂,冷淡也無所謂。我們若真是得救的人,必定摸著與主交通的路,常在靈裡接觸主,讀主話,禱告主,裡面從主得供應。這樣,我們一定會在許多事上接受主的對付,經歷主的要求、約束、限制和破碎。這種經歷越多越好。
然後,我們要將所感覺到的,都帶到禱告裡。有了感覺,就要禱告。多禱告,就是讓神聖的空氣在我們裡面流通得更多、更深入、更深刻。這樣禱告後,就像作完深呼吸一樣,靈裡會感覺暢快;這樣的操練幫助我們的靈健康並強壯。進一步,我們就可以在禱告中接受引導,有時也會經歷聖靈充滿或聖靈澆灌。靈竅開了,才有福音的負擔、福音的靈。我們裡頭活了,向別人傳福音時,就會活而有靈,不至乾癟枯竭。
盼望聖徒們都要立志實行追求認識主,並與主交通。與主交通包括的範圍很廣,我們所說早起親近主、讀經、禱告,都是指這件事說的。若是我們不讀經,不禱告,也不早起親近主,主怎麼祝福?若是有人早晨來不及守晨更,也不一定那麼呆板,可以用其他時間。不過,早晨是最合式的時間。以洛杉磯的聖徒為例,他們真是拼,老老少少,早晨六點就在一起守晨更。有的人早晨不到五點就起來,開一個鐘頭的車,趕六點鐘晨更。一個人早起親近主固然好,但幾個人在一起更有幫助。我們都需要出一點代價;人太安逸,就失去祝福。我們出代價,犧牲一點睡眠,早起守晨更享受主,這是一件太重要的事。守晨更一定要讀經禱告,但讀經不要太長,重在能吸收,多禱告,彼此交通。
關於天天禱告讀經,早起享受主,大家若都住在附近,來在一起操練比較好。人的天性不容易向人敞開,天然的生命是關閉的,什麼事都喜歡自己作。雖然我們也該有個人禱告,但有很多事個人禱告是行不通的,必須和弟兄姊妹一同禱告才過得去。我們要學習作一個敞開的人,向弟兄姊妹敞開,一同禱告讀經追求主。一直把自己關起來的人,無法與聖徒有交通,所以不容易有長進,不容易蒙恩。敞開與弟兄姊妹交通,眾人就可以在禱告中記念各人的難處。
最有權柄的禱告,就是兩三個人在主的名裡求。主說,“我又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,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,他們無論求什麼,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,得著成全。因為無論在哪裡,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裡,哪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”(太十八19~20)主也說,“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捆綁的,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;凡你們在地上釋放的,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。”(18)個人禱告沒有這麼大的權柄;無論作什麼事,一個人力量小,人多力量大。禱告也是這樣,幾個人在一起禱告很有用。這事若能作得好,對召會的長進很有幫助。
傳揚福音
第三,我們要立志傳揚福音。基督徒一定要傳福音。基督徒若是得救以後一直沒有帶人歸主,一定有問題。這好比任何一種果樹的枝子都會結果子,不結果子就有毛病。又好比人結婚就要生孩子,生命長大到一個地步,定規要有後代,否則就不正常。我們得救以後,都是主這棵葡萄樹上的枝子,所以應當生命長大,到一個地步可以結出果子。神的兒女都該生出屬靈的孩子,即使保羅沒有肉身的兒女,他也有屬靈的兒女,像提摩太、提多,都是他在主裡所生、所養育、所教導的孩子(提前一1~2,提後一1~2,多一4)。一個基督徒不能得救三、五年了,還沒有帶一個人歸主,這一定有問題。所以我們非立志不可,立志傳福音,每年至少帶一個人歸主。
然而不要急,要慢慢來。有了心願之後,頭一件事是禱告,把自己獻給主;第二件事是列出親友名單,凡沒有得救的,都得在主面前為他禱告。若親友在外地,你可以寫福音信給他,同時寫信請外地召會的聖徒去探訪,送他單張、福音書報或聖經,這都很有幫助。或許你的親友就這樣被帶到當地召會了。若親友在附近,你可以尋求主,如何去訪問他,或請他來家裡吃飯;吃飯時,請弟兄姊妹配搭接觸。不能太急,也不要盼望每個人聽了福音就立即得救,只要從主接受負擔,用一年的工夫帶他。若親友久未聯絡,分在各地,你有負擔要傳福音給他,就得著手重新找到他,建立一點友情的往來。先不要急著提起福音,可以來往一陣子,慢慢再提起福音,或是給他幾本書。過幾個月,再請他來家裡吃飯,找兩位弟兄姊妹陪著談談;慢慢等他覺得對主有點味道了,再請他聽福音。欲速則不達,太急了反而慢;只要你裡面一直維持對他的負擔,為他禱告,持續在他身上花工夫,他必定會得救。若是聖徒們肯這樣,相信我們不僅能把中國人帶到主面前,連美國人也能。只要我們花工夫,末了他們一定受浸。
這些事都在於弟兄姊妹能否忠心去作。願我們都立志實行這三件大事,否則我們只是年年聚會,沒有追求主,對主的認識不增長,與主的交通、對主的享受沒有加多,福音也聽其自然,最後我們的勞苦定規沒有多少果效。我們不能聽憑自然,要起來,要努力。我們努力一分,神就祝福一分;我們有多少響應,就得多少恩典。主已經賜恩,所以不要再講理由,只要接受主的恩典,歡歡樂樂的、大口大口的吃飽。這些事不是道理,乃是實行,所以需要我們立志。我們立志,就是對主恩典的響應。我們立志實行這些事,必能蒙恩。
(李常受弟兄1962年7月講於美國加州舊金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