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代福音的開拓史
大陸時期
中國古代歷史,就是一部變遷史。但改朝換代雖多,人民變遷移動卻不多。直到十六世紀,西風東漸,西方的文化、風氣慢慢傳到中國,就為福音開了路。先是天主教,有利瑪竇等人前來。到了十九世紀,更正教的西教士也陸續前來。福音一來,中國就起了變化。孫中山先生受了西方的熏陶,就倡導革命。到了一九〇〇年,在中國人當中信徒還很少;但因庚子事變發生,使更多西教士有負擔前來傳福音。民國成立後,福音在中國大為開放。因著環境的變遷,使得人心思動,不再守舊。到了一九二〇年,福音進到各大學裡,許多有為的青年都接受了主。
台灣時期
雖然如此,福音在中國仍不普及。以後神興起環境,變動就越來越厲害。至終有幾百萬人離開中國大陸,移到台灣,我們也在其中。我到台灣之先,為主作工已近二十年,可以說有相當的果效,但那個果效與到台灣之後的果效無法相比。一九四九年,我們在台灣開工,成群的人得救。這是因著從大陸移民來台灣,使得人連根拔起,心較柔軟,所以容易接受福音。
當時在台北,我們每主日下午都有福音隊出去。遊行之後將人帶到新公園的露天音樂台,每次現場三千個座位都座無虛席,聚會結束後,總會帶回四、五百張名單。第二天晚上,所有聖徒都來在一起,把這些名單按居住區分發,一個個去看望。這樣的行動很有果效,相信的人是成群結隊,一網一網的網上來。
因著相信、受浸的人數眾多,我就研究出一個一分鐘浸三個人的辦法。怎麼配座位、換浸衣、受浸、換衣服、作造就。我親自作總管,監督每一位受浸不超過二十秒。我還記得有一次受浸聚會,從週六晚上六點浸到九點半;因為浸衣只有三百八十套,只能等主日早上再浸。那一次總共浸了七百多位。服事的聖徒一班又一班的輪流,有的人還必須自己拿著鞋襪、衣服去換。
那時福音有能力,就是因為人變動了。如果在本土本鄉,人還不太相信福音。我在煙台時曾經觀察、研究,發現煙台大約三十萬人,本地人還不到三分之一,大多是外來人口,特別是從遼東半島遷來的;我自己也不是煙台人,乃是來自附近的蓬萊縣。在煙台信主的人,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外縣人;本地煙台人可能一百個也找不到一個,因為他在本地根深柢固,有他的家族、親戚、鄰舍,還有他的家廟、祖先牌位,所以要他信主是比登天還難。
等來到台灣,再一觀察,我就清楚了。初期在台灣,要帶一個本省人信主很不容易,帶進一個就像一個寶貝;外省人都不值錢,成群的相信。有時受浸三百人,也不一定有五、六個本省人。為什麼會這樣?乃因外省人都拔了根。中國有句俗話,“人挪活,樹挪死。”意思是不能挪動樹,樹挪動容易死;但人一挪動,一拔了根,就容易活。所以從大陸挪到台灣的人,沒有不活的;很多人都信了主。
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,我們在台灣有第一次特會,正式開工。當時全台灣島從南到北,弟兄姊妹最多不過三、五百位。然而五年之內,聖徒人數就遽升到二、三萬。那時我們誰也沒有想到要去美國,滿心只想回大陸。我們都認為,主要我們在台灣搶救靈魂,栽培信徒;過幾年就會帶我們回大陸,那時我們就都是使徒。我們都無法忘記,大陸上有四、五億人,需要我們去傳福音拯救他們。
美國時期
世界的潮流永遠不後退、不倒流。同樣,這個福音的流,把我們從大陸流到台灣,然後又流到美國。從小我們家就和美國西教士有往來,所以我很瞭解他們。一百年前,一個美國西教士到中國來,需要坐六個月的帆船。他們常是坐得暈頭轉向。有的一上岸就死了,埋葬在那裡;有的留在中國,最少六、七年才能回國一次。我都知道那個艱苦的光景,他們實在是為福音勞苦。
一九三八年,有位聖徒從北平寄給我一筆奉獻款,包括一張一千六百元的美金支票,和一張一千二百中國大洋的支票。隨帶的一封信上說,“李弟兄,我在美國讀過書。我聽你講道,實在覺得美國需要你這個道。請你去美國吧!這一千六百美金的支票,是給你買來回船票,並你在美國生活的需用。至於那一千二百中國大洋,是留給你的家人。我都替你算好了,一個月最多花一百元,所以就是一年家用。”收信後,我立刻覆信說,“對不起,我沒有這個興趣,也沒有這個負擔。這兩張支票我該如何處理?”這位聖徒又來信說,“支票你不必寄還給我。請你留著,存在銀行。我信有一天,主一定帶你到美國去。”
我把那筆錢存到銀行。以後大陸政局改變,幣制改來改去,至終那筆錢被改得所剩無幾。到了一九四八年,南洋召會邀請我去,我剛在南京把護照辦好,還未動身,就因時局而舉家移民台灣。來到台灣,我們根本沒有去美國的想法。當時我出版“話語職事”,裡面有關事奉的信息,都說主把我們帶到台灣,地理位置太好了,南通南洋,東通東洋,又能西顧中國大陸,因為南洋有許多華僑,東洋的韓國、日本都近乎中國文化,文字也相近,還有廣大的中國大陸。但對於“西洋”,我一點也沒有提起,因為覺得我們跟西方語言、文化都不通。
實際上,我也沒有意思去開發南洋;但南洋既已邀請,我就在一九五〇年履約前往。此後直到一九六一年,有十一年之久,我到南洋只住馬尼拉,最多住三、四個月;別的地方我都沒去。但主沒有順我的觀念,祂在環境上把我打發到西方。一九五八年,我頭一次到美國,那是因著英國、丹麥的邀請,我去歐洲,在英國住一個月,然後轉往丹麥,住了將近十天,回程時經過美國,停留了一下。過了二年,我再到美國,那次的印象就深刻一點。
一年後,我又到美國,印象更新。那是二十三年前,來美國讀書的華人不多,移民來的也不多。當時我裡面就清楚,應該接受這個負擔,在美國開工。所以我去申請移民。律師告訴我,美國只給華人每年一百零五個名額,而在美國的華人都盼望家屬能來,登記的已經超過一萬名;如果照次序輪,一百年後才能輪到我。幸好我是傳道人,寫了許多書,所以很快就申請到許可。
在美國的華語工作
不久甘迺迪就任總統,提議修改移民法,沒有民族歧視,每個民族或國家都有二萬名額,但是總移民人數不得超過三十萬,其中十三萬為美洲,十七萬為其他四大洲,先申請先獲得。一九六六年,國會通過新移民法,第二年開始實施。從那一年起,每一年有五個國家申請的名額都足數:中國、印度、南韓、菲律賓、希臘或義大利。有的民族或國家人不來,就給華人佔了便宜;加上特別資格,十七年移民來的華人,就有四、五十萬。到了一九八二年,雷根就任總統,覺得華人在美國表現不錯,就給與“雙分”優待,就是台灣和大陸各兩萬。所以從那時起,每年華人移民來四萬。現在全世界每一年移民美國最多的,就是華人。
華人移民第一個選擇居留的地方,就是南加州,第二是紐約,可能是家族關係。移民中有好些基督徒,包括在主恢復中的聖徒。因這緣故,我們就接受負擔,開始華語工作。
事實上,二十三年前,我接受負擔來美國開工,我裡面很清楚,主不要我在華人中作工;祂乃是要我把祂的恢復完全帶給美國人。所以我乃是在美國人中間開疆闢土;主也印證這事,大大祝福了這工作。到了一九七〇年,的確需要有華語工作,但我仍沒有去摸。因為我知道,我一注意華語工作,英語工作一定吃虧;並且原則上,聚會裡華人一多,美國人就不太願意來。所以我就不便去摸華語工作。因這緣故,我們感覺稍微遲慢一點,過了六、七年,就失落了五百至一千人。以後我們開始有華語聚會,二年前開始華語工作,就把人數穩定下來,並且開始得一些人。
語言上的問題
總括以上種種情形,我們現在作華語工作,不能像兩年前那樣。那時我認為華語工作是過渡性質,是在語言上作個橋樑。因為華人年年來四萬,大多數語言都不夠在英語聚會用。我研究這事,就覺得移民來美國的人,如果要過語言的關,最好十五歲以下就來;如果等到大學畢業才來,雖然可以讀書、作生意、得學位,但要聚會還不夠用,有的信息仍聽不透,禱告時的發表也不自如。如果是初中畢業,到美國來讀高中、大學,經過七年的學習,才勉強可以應付召會生活的需要。
我們都得承認,語言是一個問題。移民來的聖徒,如果頭三、五年無法過語言的關,就可能一輩子都過不了。也許你可以買菜、打電話、打招呼,但是要在聚會中申言、禱告就不行。所以華語工作非有不可。主若許可,我願意在長老聚會中交通,從現在起,華語聚會和工作,不再是過渡性質,而必須是地方召會的一部分。美國政府不僅通過新移民法,也為接受移民作準備,辦學校教英語、請教師。今天召會在這裡,不能是美國召會,而是地方召會,包括地方上一切的聖徒。既然聖徒中有好些華人,召會自然要有安排,把他們也包括在內。
聖經中的例證
使徒行傳也給我們看見語言的問題。六章說,門徒的數目繁增,就產生語言的問題;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,埋怨希伯來人,因為在每天的供給上,忽略了他們的寡婦。所以彼得就有所安排,設立執事顧到他們的需要。這指明召會必須解決語言的問題,顧到每位聖徒的需要。已過二十多年,說華語的聖徒在美國多少受了“忽略”,所以現在要有正確的安排,就是召會要接受這個,不光有華語工作,並且要把這個當作是召會的一部分。
華語工作的對象
在美國的華人大致可分為兩班。一班是留學生。美國學校裡名列前茅的,有許多是華人。在好些大學裡,留學生最多的就是華人。這些學生的心向著福音都十分敞開。達拉斯附近有一所大學,華人學生很多;有一次召會傳福音,來了一百多位,幾乎都接受。第二班人是華僑,包括工商界人士。他們年輕時來美留學,畢業後,留在美國工作,分佈在社會各階層。他們因著離鄉背井,到新的國家來奮鬥,所以對福音也很敞開。
人者群也,不能離開社會獨居。最好的社群就是基督徒群,最好的社會就是召會。華人離鄉背井來到美國,沒有什麼親人、朋友,所以很有“群”的需要。這時我們向他們傳福音,一定有果效。他們是華人,我們也是華人,在異地見面,自然倍感親切。信主的人又是個個歡天喜地,叫人不能不羨慕。所以,他們的心這時都被主預備好了,就在乎我們傳福音有沒有靈。一有靈,臉皮一厚,口一張,福音就進到他裡面,他就得救了。
新移民乃是我們傳福音的大好對象。有的人已經在當地深深紮根,親友成群,對福音根本不動心。以台灣為例,當初從大陸移居來的,現在經過三十多年,也已經札根、開枝、散葉,所以福音也不太容易傳。但是有的人不想久留,心還鬆動,所以福音還能傳。最難傳的就是本省人,心幾乎不動。但是無論你是那裡人,一到美國都成了移民,都拔了根,向著福音自然就敞開。
全力與主的主宰配合
我說這麼多,乃是盼望大家看見一件事,就是主為著福音,在世界局勢中作了多少事。主若不在世界局勢裡作事,我們就沒有一個人會來美國。我們幾乎沒有人是定意要來美國的。從前我在中國大陸,看見幾百處的召會興起,覺得真好,根本沒有想到要來美國。至終主興起環境,你我一個個都來了,並且來的人越來越多。因這緣故,我們必須起來應付這個局面,與主的工作配合。
在台灣開工時,我就講過一個原則,刊印在一九五二年的話語職事裡。我觀察世界歷史,研讀歷代聖徒傳記,核對自身的經歷,就看見無論福音傳到那裡,那個地方一定蒙祝福。我實在相信,台灣今天有這樣的局面,成為一個世界的“奇蹟”,相當的原因就是召會在那裡,福音在那裡,主不得不祝福。但是人因著祝福而紮根,神就又要興起環境來拔根,好為祂的福音效力。
今天主實在已經把福音託付給我們。面對這樣一個現實,我們必須有反應。我們需要有人,特別是青年人,有這個負擔,接受主的引導,願意全時間。不要怕全時間無法生活;表面上沒有人顧到你的生活,實際上主會顧到。我是在一九二五年四月,某一天下午得救的,那時我在回家路上,就把自己奉獻給主。我不要世界,只願作窮傳道,一鄉一鄉的為主傳福音;沒有飯吃,就吃地瓜、啃樹根,沒有水喝,就喝山水。我是準備什麼都撇下,來為主受苦。當時和我作同學的人,雖然個個後來都有所成就,但到了今天,他們樣樣不如我。我的壽命比他們都長,經過我手的財物也不比他們少。我既不用吃地瓜、喝山水,並且也不是一鄉一村的跑,乃是一個國家一個國家的跑。這是我從沒有想到的。
所以你們青年人不要怕,全時間一定挨不了餓,總會有辦法生活。我回顧自己的經歷,也說不出是怎麼一回事,就是被主帶到今天,什麼環境、什麼變動都經過,並且總是佔上風。這是主作的。行傳二十七至二十八章,說到保羅被押解坐船到羅馬,結果在船上作了王,連船主也得聽他的,捆他的百夫長也聽他的,他說什麼就是什麼。他戴了鎖鏈,末了卻還是佔了上風。這就給我們看見,誰為著主的福音,誰就蒙福;誰為福音擺上,誰就佔上風;但是誰反對、踐踏福音,誰就沒有好的結果。歷史證明這事。因此,如果我們生活在世上,只是為著混一口好飯吃,就是不智慧的。
台灣開工的榜樣
親愛的聖徒們,我們在這裡為著福音什麼都擺上,就是蒙福的。我們要儘可能的應付這個局面。我們初到台灣時,為環境所迫,真是什麼都擺上。那時我們只有一個意念:死就死吧,什麼也不顧,只有大傳福音。台北有多少人口,我們就印多少福音單張,請弟兄姊妹在一定的時間之內,到自己住所周圍的兩條巷子發福音單張,家家都發。然後在大街小巷、十字路口、交通要站,張貼福音標語,如“耶穌基督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”、“神愛世人”等。我們也打發福音隊,不只主日遊行,平常也出去。因著聖徒們都為福音擺上,就都在物質上蒙主祝福。
信徒是神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祂自己的。信徒不能愛世界,一愛世界就受苦,不愛世界卻蒙福。保羅為福音的緣故,成了帶鎖鏈的大使。他被押解上船,主差天使對他說,“你必站在該撒面前,…與你同船的人,神都賜給你了。”這樣,保羅就作了他們的王。所以第二天保羅就放膽對眾人說,“你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會喪命,唯獨失喪這船,…所以諸位,要放心振作,我信神怎樣對我說,事情也要怎樣成就。”(徒二七22~26)結果也確如保羅所說的。
我們都要作智慧人,與主配合。你若想為自己謀求什麼成就,尋求什麼得著,反而會得不著;你若不要世界,只為著主和祂的福音,世界就是為著你的。保羅明明告訴我們:“萬有全是你們的,…但你們是基督的。”(林前三21,23)我們信徒應當看清這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