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8/08

牧養材料(五)認識真理 第六題 三一神作生命浸透三部分的人

帖前五23 且願和平的神,親自全然聖別你們,又願你們的靈、與魂、與身子得蒙保守,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,得以完全,無可指摘。

西一13 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。

三一神是非受造、永遠的生命

第一圖的圓圈表徵永遠的生命。神聖的生命是三一神,這生命是自有、永遠、非受造、和無限的生命,無始無終。



人是受造而墮落的生命

第二圖表明三一神創造了一個人。神創造人,因為神渴望藉著人彰顯祂自己。這人乃是首先的亞當(林前十五45上),就是受造、有限的生命,有始有終。這生命受造時,是美好、純潔且無罪的。神所創造的人,作為盛裝神的器皿,有三部分-靈、魂、體(帖前五23)。靈是裡面的部分,盛裝並接觸是靈的神,而體是外面的外表,接觸物質的世界。在裡面的靈和外面的體之間,有魂作為媒介,就是人的個格。這三部分的人沒有罪。

第三圖的每一部分都成了黑暗的;這是墮落的亞當。人受造是盛裝神的器皿,但在神進入人裡面以前,別的東西進來了。那就是神的仇敵撒但,人位化的罪。





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並復活的神人成為我們的生命

首先的亞當是頭一個人,因著墮落而成為敗壞的。第二個人是末後的亞當,就是基督(林前十五45下)。基督是怎樣的人?基督是神人,是真人,卻是神成為肉體。這神人釘在十字架上成為擔罪者。在基督釘十字架以後,祂復活了,而在復活裡,祂活到永永遠遠。在復活裡,祂憑著神聖的性情使祂整個屬人的性情變化形像;生命在祂裡面,這生命一點不差就是基督自己。約壹五章十一節說,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,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裡面。這兒子就是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並復活的神人,祂乃是我們的生命(西三4)。

藉著十字架的遷移

第四圖這裡有兩個範圍,一面是亞當的範圍,另一面是基督的範圍。在亞當的範圍裡沒有別的,只有罪與死,而在基督的範圍裡有永遠的生命。在這兩個範圍之間是十字架。人若在十字架的左邊,他就在罪與死的範圍裡;人若經過了十字架,他就在生命的範圍裡。



在我們人的靈裡得了重生

第五圖表明我們在我們人的靈裡得了重生。當我們接受主耶穌作我們救主的時候,祂作為那靈就進入我們靈裡,並將生命賜給我們。約壹五章十二節說,人有了神的兒子,就有生命;沒有神的兒子,就沒有生命。贊美主,我們若有神的兒子,就有生命,因為神的兒子就是生命!然而,在重生的時候,我們只接受生命到很小的程度。我們只在我們這人有限的部分接受神聖的生命。



從黑暗被變化到榮耀裡

我們得重生以後,需要從黑暗被變化到榮耀裡(第六圖)。為此,我們需要給神聖的生命通暢的路,在我們全人裡面擴展。神聖的生命越擴展,我們就越被變化,從榮耀到榮耀(林後三18)。

有時候,我們藉著體驗在我們身體裡面神聖的生命,就勝過我們肉身的軟弱,如在羅馬八章十一節所說的。然後主回來時,我們的整個身體要改變形狀,從舊造變化成為新造,成為榮耀的身體,那時候我們就要像祂(第七圖)。我們要與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、並復活的基督畢像畢肖(約壹三12)。我們這人的每一部分-靈、魂、體-要被神聖的生命充滿、浸透、彌漫,並與神聖的生命調和。這將是神眾子的顯明、顯示出來(羅八19)。我們要在靈、魂、體裡全然、完全像主基督。這是何等奇妙!

願那靈給我們深刻的印象,叫我們知道我們在那裡,我們是什麼,以及我們需要什麼。(生命經歷的基本原則,二○○至二七頁)





參讀:生命經歷的基本原則,第十七章;異象的高峰與基督身體的實際,第一至二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