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9/17

聖經之旅(三) 第八課 申命記的幾項要點 (節錄)

讀經:申命記二十七至三十章。

往事的追敘

這一課我們要來看申命記中其餘一些重要的點。申命記的第一段是往事的追敘。(申一1~四43。)摩西將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,進入曠野並在曠野四十年間所發生的一切事,一一向以色列人追敘。新一代的以色列人,藉著聆聽歷史,認識神如何將他們從埃及帶到西乃山;如何給他們各種屬天的供應;又帶他們經過大而可畏的曠野,苦煉、試驗他們,使他們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(八3。)又管教他們,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。(5。)祂更眷顧他們,在曠野四十年之久,他們身上的衣服沒有穿破,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,為要使他們知道耶和華是他們的神。(二九5~6。)借此以色列人認識了神的引導,神的愛,以及神的行政管理。他們認識神是愛且信實的神,祂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,守約施慈愛,直到千代。(七9。)同時神也是智慧的,祂是成全人的父,祂並不縱容祂的兒女。祂愛他們,也在行政上對付他們。正如希伯來十二章六節所說:『因為主所愛的,祂必管教。』因著神愛他們,神需要以行政管理他們,不容他們的錯誤過去。

往事的追敘叫以色列人認識神的愛和神的行政:神的心是慈愛的,神的手(行政)卻是公義的,這使人信靠神且敬畏神。他們也認識自己的失敗,因此自責、自卑、不再信靠自己。今天我們是否也認識神的心和神的手?我們很容易摸著神的心是愛的,卻不常認識神的手是公義的。僅僅摸著神的愛,卻不認識神的公義,會使人太自由而不敬畏神。我們若能摸著神對付的手,就會不僅愛祂,也敬畏祂。祂公義的對付我們,使我們被成全也成為公義的。

律法的重申-五項行事為人的原則

申命記的第二段是律法的重申。(四44~二六19。)摩西向新一代的以色列人溫習神的律法,使他們藉著律法重新得著訓練。這些律法的點非常細,除了重申十誡之外,也包含許多警告、勸戒、勉勵和應許的話,涵蓋了道德、生活、事奉以及敬拜各方面。綜合這段律法的重申,其中含示了五項生活中支配我們行事為人的原則:第一是對神,我們要聖別並且敬畏。我們該敬畏神,並要分別,聖別,歸祂作聖別的子民。第二是對自己,要公義並純潔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對自己應該公正且嚴格,不鬆懈。第三是對別人,要仁慈並寬大。我們對自己要嚴格,對別人卻要仁慈並寬大,總願意給人。第四是對動物,要寬待並同情。凡能同情動物,對動物仁慈的,必能同情人且對人仁慈。第五是對魔鬼,要拒絕並分開。我們必須拒絕仇敵撒但,與他隔離。

摩西在申命記中的說話,主要乃是接續並補充前一卷書民數記,其目的是告訴以色列人,他們要承受那應許之地作美地,必須是怎樣的人。一個要承受應許之地的人,應當是愛神、敬畏神、服從神的管理、體貼神的心腸、並活在神面光中的人。新約的原則也是一樣:神的救恩是無條件的,但享受在基督裡的豐富卻是有條件的,在乎人單單的愛基督。總括這些說話,除了上面五項生活中行事為人的原則外,最重要的有三件事,就是要愛神,聽從祂的誡命(祂的話),並領受祂的祝福。這三件事在申命記中不斷的重複,說出這是非常重要的。摩西再三告訴我們,我們若愛主我們的神,聽從祂的誡命,就必領受祂的祝福。這是每一個蒙神揀選,要得著神所應許之美地的人,所應當操練的。

神的誡命成為我們心裡和口裡的活話

在摩西對以色列子民重申律法之後,他又給他們一段警告的話,(申二七1~二八68,)囑咐他們要遵守神律法的要求,如此他們便蒙受祝福;反之,他們若不遵守神的律法,就要受咒詛。這些話要寫在石頭上,並且墁上石灰,表徵神的話是永不改變的。(二七2下。)然而摩西告訴以色列人,他所吩咐他們神的誡命,於他們不是太難的,離他們也不遠;不是在天上,也不是在海外。這誡命離他們甚近,就在他們口裡,也在他們心裡,使他們可以遵行。(三十11~14。)從以色列人的歷史我們知道,在出埃及十九章,以色列子民聽到十誡以後,便說,『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。』(8。)但是經過四十年,他們一而再,再而三的違反神的律法,他們經歷到自己無法完成神的誡命。也許在聽到律法的祝福與咒詛之後,以色列子民會覺得要遵行誡命實在太難了。因此摩西鼓勵並勸勉他們,神的話並不難遵行。為什麼摩西能這樣說呢?從羅馬十章中我們能找到答案,那裡保羅引用了申命記三十章十一至十四節。在申命記這裡,說到這話不是在天上,誰要升到天上替我們取來。但是在羅馬書,保羅卻是說誰要升到天上,就是要領下基督來。將這兩處經文擺在一起,我們發現申命記三十章的『話』,就是羅馬十章的『基督』。那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並復活的基督,成了賜生命的靈,也成了神的活話,在我們口裡和心裡。

神的話不應當僅僅是外面的白紙黑字,應當成為靈和生命,在我們的口裡和心裡,與我們甚近。今天基督就是那生命的活話是毫無疑問的,然而還需要我們用靈來接受、吸取這話。當我們這樣接受主的話,這話會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有能力遵行祂的律法。

揀選生命

在宣讀完律法的祝福與咒詛後,摩西將生與福,死與禍,陳明在以色列人面前。他給以色列人最終的勸勉,就是要他們揀選生命,使他們和他們的後裔得以活著,愛耶和華他們的神,聽從祂的話,專靠祂。因為祂是他們的生命,他們的日子長久,乃在乎祂,使他們可以住在祂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。如果以色列人遵行神的誡命,他們在美地上的日子就得久長。倘若他們的心偏離不聽從,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人,他們必要滅亡。(申三十15~20。)在這段話中,摩西給以色列子民一個確切的囑咐,也給他們一條確定的路來揀選生命,乃是藉著愛耶和華他們的神,聽從祂的話,專靠祂。(20。)這些囑咐不僅是給以色列人的,也是給我們這班神所豫定、揀選並救贖的新約子民的。神對我們有一個心頭的願望,就是要我們與祂合作。愛祂,聽從祂的話,專靠祂,就是與神合作,也就是揀選生命。

和生命相對的就是死亡。如果我們不揀選生命,事實上我們就是揀選死亡。在伊甸園中怎樣只有兩棵樹-生命樹和善惡知識樹,代表神-生命,和撒但-死亡這兩個源頭。今天依然是這原則。如果我們不積極定意要追求主,我們自然而然掉入了撒但的網羅,因此主恨惡那些不冷不熱,甚至冷淡退後的信徒。(啟三15~16。)主動揀選生命的結果,就是使我們自己得著生命;不積極主動揀選生命的結果,和揀選死亡是一樣的,這是一個罪,至終要帶來神的審判。(申三十17~18。)最重要的,一旦我們揀選了生命,我們就需要有確定、實際的行動。我們的生活行動,我們所接觸的人事物都受此決定來規律,好達成我們揀選的目標。

為著那靈撒種-收永遠的生命

使徒保羅在加拉太六章給我們看見,『揀選生命』這件事實際的意義是什麼。保羅因著自己為人的經歷,以及他所學習的,又因著他從神所領受的啟示,他對於人生有透徹的瞭解。他在八節用了『撒種』一辭,指出人生乃是一個撒種的過程。我們天天都在撒種,藉著我們所說的、所作的、以及我們所是的來撒種。在六章,保羅給我們看見,人生只有兩樣的撒種-為著肉體而撒種,以及為著那靈而撒種。當我們撒種時,我們必須對我們的目標、標竿作個決定。我們的目標是肉體,還是那靈?八節的『為著』一辭,原文意指『目的為了』或『結果以致』。為著肉體撒種,必從肉體收敗壞的結果;但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,就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。在此我們就看見,我們若要揀選生命,就是得到永遠的生命,就必須在生活中,為著那靈而撒種,以那靈為我們生活行動的目標。(參加拉太書生命讀經,378~381頁。)

『要怎麼收成,就要怎麼栽種。』撒種說出一個人的目標是什麼,人撒下那一種種子,意謂著他想要的收成是什麼。這好比一個人想要學好英文,他就必須在英文上花功夫,多聽、多看、多說英文;絕沒有不練英文,卻能說出一口好英文的。又好比一個人的志向是行醫,他必須先努力考取醫學系,再經過七年嚴格的專業訓練,並且考取醫師執照,才能達到他的目標。在我們的人生中,我們的目標是什麼?僅僅是讀好書,考上好學校,選擇某一種好的職業作我們人生的志向麼?不。保羅明確的告訴我們,人生只有兩種選擇:以肉體為目標,或是以那靈為目標。根據這兩種目標,有兩種不同撒種的生活:以肉體為目標而撒種,結果是收取敗壞;以那靈為目標而撒種,結果是收取永遠的生命。

以那靈作我們的目標

摩西在申命記中囑咐以色列人要揀選生命,這正是保羅在加拉太六章所說的,以那靈為我們的目標,為著那靈而撒種。肉體與那靈的區別是什麼呢?我們怎知道我們是撒肉體的種,或是撒那靈的種呢?肉體與那靈都是包羅一切的,但各有不同的範疇。肉體包括那靈以外的一切事:說閒話、批評、世俗的購物、離開那靈的管制而看報、看小說、上網路、玩電腦遊戲等等。這些全是肉體的方面。你要以肉體為你的目標麼?你在地上生活的目標究竟是什麼?我們應當都能夠說,我們的目標乃是包羅萬有的那靈。為著那靈撒種,包括呼求主、禱告、供應基督給人,以及在生命裡交通,使人得造就。為著主的定旨用錢,也是為著那靈撒種。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,以那靈為我們的目標,就不會以世俗的方式購物。反之,我們買東西時,會受一件事實的管制,就是我們已經揀選那靈作我們的目標。如果那靈是我們的目標,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件事,都會為著這一個目標。連我們怎樣穿著,怎樣佈置房間,去那裡,甚至我們與人的說話,心裡的意念-所有的一切都是為著那靈而撒種。我們不是到處遊蕩,漫無目標的人,我們有一個清楚、明確的目標-那靈。這目標能為我們帶下一種結果,就是收永遠的生命。反之,我們若讓肉體成為目標,所思所念和不信的人沒有什麼兩樣;至終我們會從肉體收取敗壞。這敗壞不只會影響我們,也會影響我們的家庭,甚至我們的後代。

我們應當立志以那靈為我們的目標,並在這事上向主許願:『主阿,我呼籲天地來見證,我今天在這裡許願,要以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作我的目標。我所說的、所作的一切,都要向著這個目標。主,我不要撒任何導致自己或別人收敗壞的種子。我要為著那靈撒種,並收永遠的生命。我所作的每一件事,都要向著那靈這個目標而作。』

為著那靈撒種的生活

保羅在加拉太六章說到我們的生活要為著那靈撒種,接著他說到我們當向眾人行善,尤其是向信仰之家的人。這裡的信仰之家是指弟兄姊妹,包括地上所有的信徒。我們每天的撒種,不只影響我們個人,也會影響周圍的弟兄姊妹。舉凡我們的頭髮、穿著、言語、行為,甚至我們每天所接觸的人、事、物,不是為著肉體撒種而收敗壞,就是為著那靈撒種而收永遠的生命。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,結果就能供應生命給弟兄姊妹。反之,我們若為著肉體而撒種,不僅我們自己收取敗壞,也把死亡帶給周圍的人。我們必須認識這個,因而渴望以那靈作我們的目標,並為著這個目標而活著。當我們願意這樣生活時,我們就會有永遠的生命為收成。我們若在日常生活的大小事上都能為著那靈撒種,就能過一種為著那靈的生活,這種生活的結果就是永遠的生命。

生活中總是面臨各種揀選,這些揀選會影響我們屬靈的生命,也影響我們周圍的弟兄姊妹。我們能揀選分別時間來聚會,打電話給屬靈同伴一同享受主,按進度讀經等等。這些積極的揀選,能使我們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,也成為別人生命的供應。我們也常遇見反面的試探:和朋友逛街看電影;買時髦卻不適合聖徒穿著的衣服;毫無意義且漏掉生命的閒話聊天;過度專注工作或沉迷上網,卻犧牲與同伴享受主的時間;犧牲聚會時間作自己的事…。隨時隨刻,我們都面臨兩種選擇:以肉體為目標,或以那靈為目標。前者雖短暫滿足我們的慾望,至終卻帶來敗壞與死亡;後者卻能使我們有永遠生命的收成,並供應生命給人。你是否願意以那靈作獨一且永遠的目標,收取永遠生命呢?願我們都能禱告:『主,從今以後,我的目標是那靈。我的生活是有意義的,因為我有一個目標,在凡事上引導我並控制我,使我收永遠的生命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