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9/03

聖經之旅(三) 第五課 神選定立為祂名的居所 (節錄)

讀經:申命記十二章

神的本質是一

申命記是論到美地享受之豐富的一本書,我們曾詳細描繪美地上包羅萬有的豐富-小麥、大麥、葡萄樹、無花果樹、石榴樹和橄欖樹,奶和蜜,以及石頭、山、銅和鐵。所有這些美地上的豐富,都預表包羅萬有的基督,作我們日常生活中一切事物的實際。當摩西向新一代的以色列子民重申律法時,他們是站在美地的邊緣,約但河邊,正準備好要過約但河,去取得這美地。摩西給他們看見美地的豐富,他也花很多時間教導他們在美地上如何過生活。其中一項很重要的,就是十二章中,以色列人進入美地以後,要如何敬拜神的囑咐。為什麼這件事如此重要呢?因為這件事關乎神拯救以色列人的心意和目的,就是神要祂的子民成為一。

為什麼神要祂的子民成為一呢?因為一是神的本性,神自己就是一。在神一切的行動中,我們看見一個源頭、一種元素和一種本質。在神的創造中,我們看見一位神和一個團體的人。在祂的揀選中,也只有一位神和一個人。此外,在召會中,也只有一位靈和一個新人。最後在新耶路撒冷,也只有獨一的三一神,一個寶座,一條街道,一道河,和一棵樹為其特徵。因此這裡說到的一,不是一個部分的一,而是一個偉大、完整的一。

神的本質是一,那麼和『一』相對的是什麼呢?是分裂。『一』具有完滿、完全、完整的意思,我們的神正是這樣一位神;而分裂具有不完整、不完全、四分五裂的意思。神是一,祂的深處也有一個渴望,能與祂所揀選的人成為一。人要與神成為一,就需要留在這一里,才能與祂是一。

照著神的心意敬拜神

在申命記十二章中,摩西仔細的告訴以色列子民,神對他們生活在美地上的心願。首先,摩西告訴他們,要將所趕出之國民事奉神的地方,都徹底毀壞。又要拆毀他們的祭壇,打碎他們的柱像,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,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,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。(2~3。)以色列人在充分享受美地的豐富之前,必須把外邦人拜假神的地方完全毀壞,異教徒敬拜的中心必須全然消滅。這裡有三種主要的東西要對付:地方、偶像以及名字。這說出所有外邦敬拜的中心,都必須從美地上全然清除。當這些全被毀滅之後,神的百姓必須去到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。在那獨一的地方,神要放置祂的名。神的名是指著祂的人位。在一個特定的地方放置祂的名,意思就是說神要住在那裡。這說出神所選擇的獨一地方,乃是神居住的地方,乃是神的居所。

從申命記十二章中,我們看見以色列人進入美地以後,要對付三件與偶像有關的東西:異教徒敬拜的地方,敬拜的偶像以及偶像的名字。他們還需要在三件事上保守一:敬拜神的地方,神的名,以及向神獻祭的祭壇。他們要將燔祭和一切別的祭都帶到神所選擇的地方;在那裡他們要在耶和華神面前吃,他們和他們的家屬,並住在他們那裡的利未人,都要因所行的一切事蒙耶和華神賜福而歡樂。在進入美地以前,以色列人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,他們照各人所以為對的,各人口味所喜歡的而行。然而在敬拜神這件事上,他們需要照著神的心意,而不是照著自己所以為對或自己喜歡而行。

在神所選擇過節歡樂

在申命記十二、十四、十五、十六各章中,至少題過十六次『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』。這說出神非常看重這兩件事:神的名和神的居所。神的名是祂的人位;神的居所是祂所居住的地方。在這塊美地上,神選擇一個地方-耶路撒冷,作為獨一立為祂名的居所。在十六章中,神吩咐以色列人,在除酵節、七七節和住棚節,一年三次,要上耶路撒冷去朝見神,並且不可空手朝見,要按著自己的力量,向神獻上禮物。(16~17。)以色列子民無論居住的多遠,必須來到耶路撒冷向神獻上祭物。當他們這樣照著神的吩咐,在神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敬拜神,向神獻上他們的祭物;他們就要在神面前歡樂的過節,並且因著主的祝福而歡喜快樂。

神限制以色列人只能在獨一的地方敬拜祂,神這樣作實在有祂的智慧。當以色列人聽從神的吩咐這樣行時,他們就是學習敬畏神。我們若真敬畏神,我們就會照著神的選擇,神的吩咐去作。這就如同我們敬畏老師或父母,就聽從他們的吩咐去行。最重要的,這樣行能使神的子民被保守在一里。若是以色列子民都為著自己的方便,十二支派可能各有自己的敬拜中心,結果神子民中間就會有十二個分裂,每個中心都會成為分裂的立場和根據。神在祂的智慧裡,不讓祂的子民有自己的選擇或喜好;祂要求他們接受祂的選擇。即使對那些住在很遠的人來說,他們也要一年三次到惟一的敬拜中心去。借此,以色列子民就被保守在一里,他們就能在耶路撒冷一同歡樂的過節,而不至於四分五裂。

神與基督之外沒有別的名

舊約中神對以色列子民關於敬拜神的吩咐,要如何應用在新約中的召會生活裡呢?今天我們過召會生活時,我們要如何辨識,何處才是神所選擇的地方?第一個原則,神所選擇的地方,必須在神與基督的名以外沒有別的名。任何地方,若是在基督的名以外另取了一個名稱,那就不是神所選擇的地方。在申命記十二章,神囑咐百姓要毀壞那些地方和那些名字,什麼名都不許留下。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,就是主立祂自己名的地方。為這緣故,當我們在召會中聚集時,我們必須在主耶穌的名裡聚集。在馬太十八章,主耶穌講到我們要聚集進入祂的名。無論我們在那裡,在安那翰或台北,在倫敦或東京,我們都該被聚集到主的名裡。除了主的名之外,我們不該還有其他任何的名稱。

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問題:我們和公會有什麼不同?為什麼我們不去公會聚會?甚至還有人問:請問你是那一個『教會』的?在這裡我們看見,每一個基督教的宗派,在主這獨一的名之外,都另有一個名稱。例如路得會、浸信會、信義會、長老會…等等。甚至還分成好多不同的會堂:懷恩堂、靈糧堂、信友堂、衛理堂…等等。這些都是在基督之外另有的名稱。然而照著新約聖經來看,新約信徒為著便利和實行的緣故,他們乃是在所住的各城裡聚集。如同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召會,羅馬的召會,哥林多的召會等,都是以城市為其界限。除此之外,召會不應該有任何其他的區別。今天我們看到許許多多所謂的『教會』,在台北市就有幾十個所謂的『教會』,各有各的名稱,這完全違背神所吩咐,要在立為祂名的地方來敬拜祂。

神在我們靈裡的居所

辨識神所選擇的地方第二個原則是: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,必須是神的居所,神所居住的地方。在申命記十二章的預表中,以色列人必須來到地理上一個特別的地點,這地點乃是實在、物質的地方。這預表要如何應用在今天的召會生活呢?難道所有信徒都要一年三次聚在一個地方麼?對於這個問題,我們要從新約聖經中來找出答案。以弗所二章二十二節告訴我們,我們要在祂裡面同被建造,成為神在靈裡的居所。而約翰四章二十四節主耶穌告訴我們,神是靈;敬拜祂的,必須在靈和真實裡敬拜。這兩節經節清楚的指明,今天敬拜神的正確地方,乃是在我們的靈裡。神的居所,神居住的所在,乃在我們的靈裡。每當我們在靈裡接觸神,就是在敬拜神的正確地方。

我們必須在主這獨一的名裡聚集,除了主的名之外,召會不該有其他任何的名稱。我們也必須在我們的靈裡聚集,神的居所不是外面的建築物或禮拜堂,而是在我們的靈裡。假設我們忽略了靈,而活在心思、情感和意志的範圍裡,就很難讓人認出,我們是在神所選擇的地方聚集。神所選擇的地方乃是靈,我們的靈是神的居所。我們必須在正確的立場聚集,除了主的名之外,沒有其他的名。然而每當我們聚在一起時,我們也必須在新鮮活潑的靈裡聚集。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不應該憑著見解的發表,憑著個人的感覺來聚集;而應當藉著運用靈,釋放我們的靈,讓人識別出這裡是真正敬拜神的地方。每當我們這樣用靈聚集時,若有不信的人進來,就要被勸服,被審明,敬拜神並宣告說,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。

一個享受和歡樂的地方

第三個原則,神所選擇的地方,是一個享受的地方。在申命記十二章,好多次題到吃這個字。七節指出在神選擇的地方,我們要在神的面前吃。在十八節我們看見,美地上十分之一的出產,頭生的牛羊,都要吃在神面前,在祂所選擇的地方吃。談到吃就是指著享受。神所選擇的地方,是一個有享受的地方。如果在一個地方,我們享受不到主,我們就應該問一問,這地方是否是神所選擇的。美地的出產所表徵基督的豐富,到何處去找呢?在每年的節期中,在耶路撒冷的錫安山上,就可找到美地的豐富。照這原則,今天我們可以藉著有基督豐富的享受,認出神所選擇的地方來。最後,神所選擇的地方,也是一個歡樂的地方。十二節與十八節,說到在主面前的歡樂。這種歡樂,與吃初熟的出產和頭生的牛羊有關係。這種歡樂,不是僅僅指著喜樂。人喜樂時可能很安靜;但人歡樂時,必定會說話,甚至發出歡樂的聲音。神的居所是一個歡樂的地方,神的百姓聚在一里,不僅是喜樂的,更是歡樂的。

我們有四條路來識別正常且真正的召會。一個真正的召會,必須有獨一的名,就是基督的名。在這裡,人的靈得優勢,基督的豐富被人享受,並且我們能在主前歡樂。當基督的豐富變成我們的享受時,我們自然要被喜樂與歡樂所充滿。因此,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有主的名,以及我們靈的運用。我們還享受基督的豐富,並在主裡歡樂。這是神所選擇的地方,就是祂為保持一所選擇獨一的地方。

顧到神子民中間的合一

神是一,祂也渴望祂的子民是一。然而因著人的背叛,墮落的人不僅與神為敵,也彼此為仇為敵。人與人之間,不但沒有一,反而滿了分裂;沒有和平,反而有戰爭。然而在人心的深處,都渴望和平與和睦。阿利路亞,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,祂已解決所有分裂的因素,成就了和平;現今祂就是我們的和平,祂所傳的福音也是和平。(弗二13~18。)為著保守這一,我們照著新約聖經的實行,以『地方』為召會建造的立場,而不以任何教訓(如受浸、長老治會、因信稱義等)或任何的名字(如路得、衛斯理等)為立場;使這合一能藉著在每地方上的召會被實際彰顯出來。同時我們也接納所有在基督裡的真信徒。我們乃是照著神來接納人,不論他們在教義或實行上和我們是多麼不同,我們仍然照著神的接納,來接納所有真實的信徒。(參經歷神生機的救恩等於在基督的生命中作王,第六篇。)為著實行這一,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也需要彼此赦免。不因別人的冒犯或過錯,就起分爭或不合。當我們願意這樣實行,在召會中就有真實一的見證。我們也經歷到弟兄和睦同居,是何等美善,這是神所命定的生命之福,賜給那些在合一里聚集的人。(詩一三三3。)

人相處在一起,難免會彼此得罪,因為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嗜好、口味和個性。但聖經告訴我們,主怎樣饒恕我們,我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(西三13。)憑著我們自己不容易作到,但主那赦免人的生命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能彼此赦免。每當我們這樣實行,我們就實際的保守這合一的見證;我們也能享受神所命定的生命之福,賜給祂的召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