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1:12 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
信徒成為神的兒女,是藉著因信入神兒子的名而接受祂。約翰一章十二節說到接受主,也說到信入祂的名。信入主耶穌,等於接受祂。只要我們能從全人深處說『主耶穌』,這就證明我們信入祂。不僅如此,我們若藉著呼求祂的名而信入祂,這就證明我們接受了祂。我們既接受了祂,就得著權柄作神的兒女。作神兒女的權柄,乃是作我們生命的基督自己。我們因著信入主耶穌而接受祂,就從神而生,如今成為神的兒女。
(摘錄自 新約總論:信徒 信徒-他們的身分(二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