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南部長大,家人、親友都不是基督徒,小時候也沒同學向我傳過福音。大概在國中時期,我開始有一個疑問,就是我人生的意義是什麼?家人對我的期待,就是把書讀好。爸爸會說,你以後要有好的生活就要有好的工作,要有好的工作就要有好的學歷,要有好的學歷就是現在要把書讀好。記得有一次,不知為何跟爸爸講到有關電腦遊戲上的事,被他唸了怎麼在講這種事之類的話,從那次之後到我讀大學,我便不再跟他們談什麼心裏的話,也不用說夢想了。
高中,我下定決心要跟人交朋友。可能有人會想,同學不是很多嗎?是的,但是我忘不了在國二童軍露營分組時,老師請我跟班上另外三位同學站起來,讓大家自由選組,大家都往班長那邊擁過去,最後剩的才跟我同組。於是高中我儘量配合別人,我希望高二的大露營,我可以選擇我想要的組別。但高一下的分組,因為有人開了玩笑而當真,又有些其它因素,我就像踢皮球那樣被換了兩三次組別,從那時候,我就不相信友情這種東西。我認為愛,只發生在有血緣關係的親人身上。
到了大學,我離開家到新竹讀書,剛開學不久,有基督徒邀我參加迎新活動。我室友的高中老師是基督徒,因此他自己對基督徒印象很好,他對我說,你愛吃東西又愛唱歌,去就對了,於是我就去了。那天說了什麼我並不太記得,只知道我很羨慕他們臉上洋溢出來的喜樂,訝異怎麼會有人如此關心從來不認識的我,還有他們說的一句話:『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了我們。』所以我也想認識他們所信的神。就這樣,我答應了之後來找我的其它基督徒邀約的活動-新生命之旅、試住弟兄之家、參加某次的福音聚會。那時弟兄們總結時說了主耶穌那麼好,想要接受的可以站起來。我想說這麼好我當然想要,想不到這就是要受浸的意思,我就這樣受浸得救了。之後我開始向高中同學用即時通傳福音,之後無意間在高中同學的網誌上瀏覽,看到他描述我從前就像在黑暗中的孤鳥,如今卻改變成樂觀開朗的年輕人。大學三個必修學分-學業、社團、愛情。學業我與大家一樣,但我的社團是召會生活,我愛的對象是主耶穌。
前幾個月因病住院,經歷弟兄姊妹的愛如雲彩圍繞,也感謝主讓我有機會跟家人敞開交談,能向他們傳揚福音,訴說我信主的故事,以及好多以前從來不敢說也不想說的話。現在我在苗栗教書,週末常常回新竹。小朋友都會問我說老師你的家在新竹嗎,我會回答說,如果你說的是我長大我肉身的家,那麼是高雄。但如果指的是我心裏認定,那個溫暖,有愛的地方,新竹也是我的家。以弗所書二章十九節:『你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,乃是聖徒同國之民,是神家裏的親人。』感謝主,我有一個家就是神的家。只要你願意,你也能回到神的家。(吳承彥)
(轉載自 2014.7.27 新竹市召會週訊 48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