帖撒羅尼迦前書5:16~18 要常常喜樂,不住的禱告,凡事謝恩;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對你們的旨意。
聖經說到要不住的禱告,乃是指我們裏頭要有禱告的靈,使我們不斷與主接觸。爲此,先得有定時禱告。在一天當中,若沒有兩三次定時的禱告,就不容易維持不斷與主接觸。早晨總得花一點時間禱告,把自己禱告到禱告的靈裏。差不多到了中午,還得有一點時間禱告。下午或晚間,還得用一點時間,把自己禱告到靈裏,禱告到禱告的靈裏。當我們活在禱告的靈裏,很自然的上課也禱告,辦公也禱告,這就是不住的禱告。按我們的經歷,每一個人,每天都得有兩三次定時到主面前禱告。在早晨、中午、下午,或在晚上,無論怎麼忙,都得找出時間禱告。
偶爾一兩次來不及禱告還可以,但若連續一週、一個月,每早晨都不禱告,只是按時聚會,就會變成宗教徒。正當的情形是,我們天天早晨禱告,最少要有幾分鐘。在白天,無論如何總得有一兩次禱告。晚上也要找出時間禱告。總要天天禱告,此外沒有第二條路。
(摘錄自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 第五篇 在靈中事奉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