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弗所書4:26 生氣卻不要犯罪,不可含怒到日落
按照四福音,主耶穌有時會生氣,但是祂的生氣總是有節制。因此,祂可以生氣卻不犯罪。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也必須是這樣。我們的生氣必須有節制,否則會產生嚴重的損害。要控制我們的生氣,我們需要許多的恩典。我們越多享受基督,我們的生氣就越受限制與控制。
我們要慢慢的動怒,卻要快快的息怒。按照這一節,我們不該含怒到日落以後。我們不該把怒氣帶到第二天。照聖經來看,我們必須在日落之前息怒。我們都需要操練這事。要有這樣的操練,我們需要神在基督裡作恩典。我們若有恩典的供應,我們就能慢慢的動怒,並且當我們真動怒時,也不會持續太久。我們若有恩典,我們的怒氣就不會遲遲不去。
(摘錄自 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第四十八篇 不叫神的聖靈憂愁的生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