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前6:17 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
我們所以能經歷基督,以基督作一切,乃是因為我們和祂成了一靈。這是極深的一個奧秘,卻又是一個確切的事實,是我們每一個信入基督,與祂在祂神聖的生命裡,有了聯結的人,所必須相信、承認而實踐的。(生命課程,二二五頁。)
領悟我們有由聖靈重生之人的靈,是很重要的
我開始在美國盡職時,就強調一個事實,我們相信基督的人,有重生之人的靈,就是由神聖的靈內住之人的靈,並且我們與主成為一靈。許多人聽到自己有靈,感到很驚訝。當然,他們知道自己有魂和心,但他們不認識人的靈。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聖靈,卻不都領悟自己有人的靈。所有剛進到召會生活裡的人,都要領悟自己有由聖靈重生之人的靈,這是很重要的。不但如此,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我們必須運用靈。(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一三二頁。)
神是靈,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
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說,‘神是靈。’這是說到神的性質。按神聖的素質說,神,就是完整的三一神,乃是靈。三一神是父、子、靈三者。父是源頭,子是父的顯出,靈是子的實現。(太二八19。)末後的亞當,乃是成了肉體的基督,藉著死與復活,化身成了賜生命的靈,(林後十五45下,)就是那作神終極表現的生命之靈。(三6,17。)
人的中心乃是靈
帖前五章二十三節清楚又確切的啟示我們,我們一個完整的人,乃是靈、魂、體三部分。體是我們最外面的部分,我們藉以舉止行動,接觸物質的事物。魂是介於我們體與靈的中間部分,作我們人的個格、自我,我們藉以接觸精神的事物。靈是我們最裡面的部分,我們藉以認識神、敬拜神,接觸屬靈的事物。所以靈是我們人的中心,對於神是重要的,重過天地。(亞十二1。)
我們與主成為一靈
我們既是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,(林前六17,)就是我們的靈和主的靈,二靈調成一靈的靈,是主的靈,也是我們的靈,是主的靈調和在我們的靈裡,也是我們的靈調和在主的靈裡。我們得救後,與主的交通,向主的禱告,與主的同活,對主的順服等等,一切屬靈的經歷,都是在這主的靈與我們的靈調和為一的靈裡。(生命課程,二二五至二二六、二二八頁。)
在日常生活中運用我們的靈
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面臨難處時,也許憑我們的魂、我們的體、或我們的靈反應。假定一位弟兄經過一天的辛勞,筋疲力竭,下班回家,發覺妻子對他滿了抱怨和不悅。這位弟兄可能以三種方式中的一種來反應:第一種方式是很普遍的,就是在魂裡反應,尤其是從心思或情感反應。第二種可能是在肉體裡,出於怒氣而反應。第三種可能是這位弟兄運用他重生的靈而反應。所有的信徒都該有一種極其重要的領悟,就是我們的靈已經蒙了重生,並且由包羅萬有、賜生命的靈所內住。和妻子有難處的弟兄該運用他的靈,讓賜生命的靈引導他,然後他會知道,要對妻子說什麼,要怎樣行。任何看見弟兄這樣生活的人,都會領悟他與一般的丈夫不同。他不是運用他的身體在肉體裡反應,或運用他的魂反應,他乃是運用他的靈反應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,尤其在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中,都需要運用我們的靈。
藉著與主成為一靈,經歷祂是包羅萬有的一位
因為我們有重生的靈,我們就能經歷基督作我們的分,也能經歷這位基督的交通。我們的靈若沒有藉著那靈重生,並由那靈內住,基督就無法作我們的分,我們也無法在基督的交通裡。正如電器若要起作用,就必須有電流;照樣,我們若要經歷基督作我們的分,並享受祂的交通,也必須在靈裡。惟有電流流進電器裡,我們才能實際有光、熱或冷氣。同樣,惟有藉著與主成為一靈,我們才能經歷祂是包羅萬有的一位。
林前一章二節和九節說到,基督是他們的,也是我們的,並且我們蒙召進入了這位基督的交通。這交通惟有在靈裡進行。贊美主,與祂聯合的,便是與祂成為一靈!所以,我們有源頭、泉源、和無窮無盡的貯水池。這源頭就是基督,經過過程的三一神,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。(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一三二至一三三、一三五頁。)
參讀:生命課程,第三十課;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,第十二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