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4/02

聖經之旅(二) 第七課 律法作神的見證(一)(節錄)

讀經:出埃及記十七章八節至二十章十二節。

祭司的國度與聖潔的國民

以色列子民長途旅行的第一步是出埃及、過紅海並進入被分別的曠野。在那裡他們吃屬天的嗎哪,喝被擊打的磐石所流出的活水,好被重新組成為屬天的百姓。在經歷神的救贖和供應之後,以色列人在曠野遇見亞瑪力人來與他們爭戰。因著摩西在山上舉手禱告,和亞倫、戶珥的扶持,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擊敗亞瑪力人,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。當以色列人爭戰得勝之後,神的國度就來到了。神在以色列人中間,設立國度的權柄與等次,有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和十夫長,來管理百姓。接著,以色列人在過紅海後滿三個月的那一天,被神帶到一座啟示的山-西乃山,就是神的山,這是他們長途旅行的第二步。當他們聚集在西乃山四圍時,已經遠離埃及,從世界中分別了出來。神要摩西囑咐他們預備自己,使他們成聖,並完全分別,來迎見神。當神的百姓預備好,成聖、分別歸神,他們就被帶進神的同在中,並與神有交通。(出十七8~十九25。)

在出埃及記的頭十七章,神的選民享受了神的救恩和供給。他們享受飽足後,就經歷在曠野的第一場爭戰-與亞瑪力人的爭戰。亞瑪力人表徵肉體,這說出神對我們的救恩,開始於對付世界(埃及),而結束於對付肉體(亞瑪力人)。以色列人享受神與擊敗仇敵的結果,就使神的國度被建立。(出十八。)現在他們被帶到神的山,進入神的同在中,與神有交通。今天這幅圖畫都應驗在我們身上。我們已從罪惡、世界和撒但的定罪中蒙拯救,也享受神豐富的供給,得著了裝備,勝過肉體,將其征服。進一步,我們需要來到神的山-召會生活,在主的名裡聚集,享受祂的同在,聽見神直接的說話,看見神的異象。在這與神的交通中,我們成為神自己的產業和奇珍,成為祭司的國度歸於神,並成為聖別的國民。

律法乃是神的照片

在出埃及十九章,以色列人被帶進神的同在中,並開始在神的山與神有交通。在這交通的過程中,神向以色列人頒賜律法,並啟示祂自己和祂的心意。以色列人在這交通中聽見神的說話,看見神的異象,要使他們歸神作祭司的國度,成為聖別的國民。他們也在這交通中,認識了神的恩典與聖別。現在我們要來看,神所頒賜之律法的內容。律法有一個重要的原則:人制定怎樣的律法,就顯明他是怎樣的人。一個嚴謹的人,制定出一套嚴謹而周密的律法;一個隨便的人,制定出一套粗略而寬鬆的律法。一個有道德的人定出一套合乎道德的律法,而一個不道德的人則制定出不道德的律法。一個國家的律法說明了立法者的所是,同樣的,神的律法彰顯出神自己,告訴我們神是怎樣的一位神。從神所頒賜的十誡中,(和在其餘的律法裡,)我們可以看見神是怎樣的一位神:祂是愛,是光,是義的,也是聖別的,是純一的,也是真實的。因此我們可以說,律法乃是神的一幅照片,是神的見證,我們認識神的律法,就能認識神,這是律法積極的功用。

表面看來,出埃及二十章與頒布律法有關。實際上,這一章乃是揭示神的自己。神宣佈律法,使祂的百姓能以認識祂自己。神的律法乃是對神自己的啟示。

如果別人問你,你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,你能說出多少對神的認識?我們都得承認,我們對神的認識何等缺乏,或許覺得信神很好,禱告神會答應,但神是怎樣的一位神,卻『未能說出半點』。要愛一個人,必先瞭解他,知道他的性情和愛好。以色列人因為不認識神,所以頂撞神,違背神。神藉著頒賜律法,讓以色列人認識祂;今天我們也需要藉著認識律法,來認識神。

不可有別的神

神在西乃山上所頒賜的律法,最主要的是十條誡命,一般稱為十誡,是神的基本命令,乃是律法的總則。十誡共分為兩組,每一組有五條,各寫在一塊石版上。第一組中的五條誡命,前四條是和神有關的,第五條是和父母有關。第一條誡命說到耶和華神是獨一的神,除了祂以外,不可有別的神。這啟示出神是純一,不混不雜的。祂是宇宙中獨一的真神,創造了宇宙萬有,也創造了人。祂的心意乃是要人與祂成為一,如同丈夫與妻子是一。妻子怎能愛丈夫以外的男人呢?神要以色列子民認識祂是獨一的神,他們是祂的妻子,他們應當單單的愛祂,以祂為獨一的神,除了祂以外,不可有別的神。(出二十1~2。)

在真神之外有別的神,主要是一件裡面的事。因此,第一條誡命摸著我們裡面的光景,暴露出我們裡頭可能滿了偶像。神愛以色列選民,祂也愛所有祂揀選並救贖的人。我們都是神愛的對象,神如此愛我們,我們怎能不愛祂,而以其他事物來取代祂呢?也許我們不會去拜各種假神,但我們卻有各種隱藏的愛好,這些事物可能在我們裡面成為『假神』,取代神的地位。神要我們專一的愛祂、尋求祂,以祂為我們的神。

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

第二條誡命說到,『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什麼形像,…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,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』神是聖別的,是榮耀的,也是人所不能看見的,惟有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。(西一15上。)因此人若以任何形式的雕像、照片(如耶穌像)、飾物(如十字架)等來代替祂,都是神所恨惡的。神不要我們以任何外面的像來取代祂,祂要我們單純的在靈和真實裡敬拜祂。神告訴我們,不可雕刻、跪拜、事奉偶像,因為神是忌邪的神。『忌邪』的意思是嫉妒、恨惡那些不正直、邪惡、虛假的事物。偶像是虛假並邪惡的,撒但利用偶像來取代神,因此神恨惡、嫉恨這件事。神要我們愛祂,並且單單愛祂。倘若我們愛某人或某物,代替了祂,祂就會嫉妒。祂是忌邪的神,祂不會容忍偶像。

這世界的潮流就是叫人尋找偶像,填補心靈的虛空。即或不是廟裡的,也可能是書上的,唱片上的,電視上的或眼所見的。但那絕不能叫人滿足,因為我們的心必須裝神,才有滿足。使徒約翰勸告我們,要保守自己,遠避偶像,願神除去我們一切取代祂的事物,使我們單單愛祂,敬拜祂。

不可妄稱耶和華神的名

第三條誡命是,『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,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』(出二十7。)一個人的名字代表一個人,隨便稱呼別人的名字,或給別人取綽號,都是不禮貌的。神是聖的,祂的名也是聖的,更是獨一的名,是尊貴且榮耀,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。神的仇敵撒但卻因心思高傲,想要高過神,因此他褻瀆神的名,(啟十三,)又想盡方法不讓人知道神的名。因此隨便妄稱神的名,就是中了撒但的圈套。這包括:以別的名字來取代神的名,拿主的名開玩笑,試探主的名,咒罵主的名,或以主的名來發誓等。在使徒行傳中,有幾個人擅自想學保羅奉主的名趕鬼,但鬼竟不服他們,反撲在他們身上,制伏他們,(徒十九11~17,)這說出我們絕不可妄稱神的名。

神要我們愛和尊重每一個人,祂更要我們尊祂的名為聖。詩歌六十五首說,『耶穌大名,榮耀、有能,是我投靠、是我倚;「坐在天上」,我今讚美,你名就是我勝利。』不要輕看每一聲的呼求主名,這名乃是包羅萬有,榮耀有能,呼求祂就享受祂一切豐富。當愛祂的名!高舉祂的名!

當記念安息日使其成為聖

第四條誡命是,『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』(出二十8~11。)神創造天地共六天,在第六天祂造了第一個人-亞當,第七天祂就歇了一切創造的工,安息了。神並且賜福給第七日,定為聖日。因此安息日與神的聖別有關,就是神與一切事物都有分別。安息日乃是神聖別、分別的記號,說出神是聖別的。安息日也是神人共享安息的日子,因為祂造了人,完成了祂所渴望達到的,所以祂安息了。在這一天人不再為自己勞碌工作,而記念神是萬有的創造者,是人一切需要的源頭,倚靠神作人的供應和安息。因此,守安息日真正的意義,是我們必須停下自己,好與神成為一。當主耶穌來到地上時,祂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都可以到祂這裡來,祂要使我們得安息。主耶穌是真正的安息,因此新約中我們不再守安息日。但我們將七日的第一日,就是主日,分別出來,為著記念主的復活,記念祂為我們死而復活,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。

作為神的百姓,我們必須有一個記號,從神自己以外的一切分別出來,這乃是安息日真正的意義。現今的人把主日當作休息、娛樂、郊遊的日子,但基督徒這一天乃是分別出來為著記念主,享受主作真安息。每一次我們將主日分別出來,都是主所喜悅的,也叫我們從主得著真正的安息與滿足,願我們都看重主日,將它分別歸主。

當孝敬父母

十誡的前四條都和神有關,第五條誡命卻說到我們和父母的關係,為什麼將它與前四條擺在一起呢?神非常看重我們與父母的關係,因為孝敬父母乃是尊重我們的根源,而我們的根源最終乃是神自己。路加三章清楚告訴我們,人類的祖先是亞當,而亞當是神的兒子。(23~38。)當我們孝敬父母,便記念了我們的根源,這也就是敬重源頭,尊崇神。反之,輕看父母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。輕看父母就是輕看我們的根源、本源,尤其當我們曉得根源其實不是人的祖先,乃是神自己。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,這意思是說,如果我們孝敬父母,神給我們一些應許作為獎賞,這獎賞乃是活得長久,得到長壽的福。

一個家庭的幸福,植基於兒女能孝敬父母;一個人能否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,也植基於他是否與父母有良好親密的關係。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,倘若我們孝敬父母,我們的日子在地上便得以長久。長壽的福與神作我們的根源有關,因為只有這生命的源頭,能賜給我們長壽。第五條誡命引我們歸向神,並指明神是生命的源頭。如果我們遵守這條誡命,神必賜給我們長壽。如果要我們的家庭、國家蒙神祝福,我們必須孝敬父母,因而記念神自己是我們的根源。盼望所有在主恢復裡的青年人,都孝敬且順從父母,享受神所應許的長壽之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