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3:6 從肉體生的,就是肉體;從那靈生的,就是靈。
約3:7 我說,你們必須重生,你不要以為希奇。
彼前1:23 你們蒙了重生,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,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,是藉著神活而常存的話。
「從那靈生的,就是靈」
當你我悔改,信主,罪得赦免,與神和好之後,這一位愛我們的神,就是那賜生命的靈,便進到我們裡面,在我們的靈中把我們的靈重生了。約翰三章說到尼哥底母,他是猶太人的官,尊稱主耶穌是從神那裡來作以色列人教師的,所以來請教主耶穌。但主耶穌對他說,「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」(3。)尼哥底母不明白重生的意思,他以為重生是進到母腹裡再生一次,所以對主耶穌說,「人已經老了,如何能重生?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?」(4。)但主耶穌所說的重生,乃是從水(就是死)和靈(就是生命)而生。(5。)接著主又說,「從肉體生的,就是肉體;從那靈生的,就是靈。」(6。)第一個靈是神聖的靈,指神說的。神是靈,我們從祂生,就是從靈生,結果我們就是靈,就是約翰三章六節裡的第二個靈。這就是得重生。
藉著神生命的話
彼前一章二十三節說,「你們蒙了重生,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,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,是藉著神活而常存的話。」這給我們看見,重生乃是藉著神生命的話。絕大部分的人得重生,都是藉著神的話。神的話好像一個基因,進到人裡面,在人裡面起了作用,人就因此得重生。
使信徒得著神屬靈的生命
約翰一章十二至十三節說,「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,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,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」這裡告訴我們,得著重生的路,乃是要信入主耶穌,接受祂。祂是從神來的話,(1,)也是從神來的光;(9;)我們接受祂,就得著權柄作神的兒女。這個權柄不是別的,乃是神的生命。神把祂的生命給了我們,作我們的權柄,叫我們成為神的兒女。結果我們這等人就不是從血生的,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,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重生乃是一件大事。
神完整救恩的中心
我們可以說,重生乃是神整個救恩的中心,也是神的救恩在生機方面的開始。這乃在於神自己,祂是靈,進到我們裡面,在我們靈裡,把我們點活了;換句話說,就是我們在我們的靈裡,被神的靈所生,被神的靈點活了。這就是重生。(神救恩生機的一面,二四至二五頁。)
參讀:神救恩生機的一面,第二篇;神生機救恩的秘訣-「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」,第一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