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6:11 這樣,你們在基督耶穌裏,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,向神卻當算自己是活的。
羅6:12 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體裏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,
羅6: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;倒要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。
羅6:14 罪必不能作主管轄你們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基督徒生活的原則只有兩個,一是信心,一是順服。無論什麼好的果子,都是從這兩個原則結出的。我們和主來往,天天需要信而順服。
客觀的是已成的,所以應當相信;主觀的是現在和將來要成功的,所以需要順服
信而順服到底怎麼講呢?一切客觀的真理,都是在基督裏的;一切在基督裏的,都已經成功了。一切主觀的真理,都是在聖靈裏的;一切在聖靈裏的,都是聖靈所將要成功的。救贖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已經成功的,救恩是在我信主的那一天才成功的。所以救贖這件東西是客觀的,是在基督裏已經成功的。救恩這件東西是主觀的,是聖靈在我裏頭成功的。這兩件東西是不能掉頭的。
凡是客觀的,都是已往的、絕對的、完全的、無以復加的。凡是主觀的,都是現在和將來所要成功的。接受客觀的,和接受主觀的,有兩個完全不同的原則。因客觀的是已成的,所以應當相信。因主觀的是現在和將來要成功的,所以需要順服。若只注意一方面,就若不是失於理想,就是失於苦修。客觀的死,需要相信;復活,需要相信;升天,需要相信。但是,單單相信還不夠。一天過一天,還需要你順服;同死的方面,需要你順服;復活的能力,需要你順服;升天的地位,需要你順服。
外面的救主,需要相信;裏面的聖靈,需要順服
弟兄姊妹,我們需要外面的救主,也需要裏面的救主。需要道顯現在肉身裏,也需要道顯現在聖靈裏。需要在各各他的基督,也需要在靈裏的基督。外面的救主,需要相信;裏面的聖靈,需要順服。現在我要題起一點經歷,叫我們知道什麼叫信而順服。
相信,不是把神的話變成實在的,乃是信神的話已經是實在的。神的恩典包含三件事,就是應許、事實、文約。應許是將要成功的,事實是已經成功的。所有客觀的真理,都是已經成功的,都是是了。你只須對神說,你的話說我已經死了,已經復活了,已經升天了;所以,我也說我已經死了,已經復活了,已經升天了。是的,就是這樣站牢,神說了,就是了。
我們必須信神的話,過於我們的環境,過於我們的感覺,過於我們的試煉,過於我們的罪惡,過於我們的情慾,過於我們污穢的思想。你能這樣,你就必定兩樣。你聽一聽不夠,必須有信心。讓我們看見神在基督裏是成功了一切。
神向我們有什麼要求,我們就必須順服
但是,我們要知道,光有這樣的信,還是不夠。底下還有一件,就是順服。我們一方面應當相信,一方面還當順服。我們的己意必須打倒,必須把一肢一體獻給神。弟兄姊妹們,你有活的信以後,一天過一天,還得學習順服神。
我們必須有一次對神說,從今以後,我的時間,我的腦力,我的金錢,我的家庭,我的一切,我都奉獻給你。有的人,神對他必特別有所摸。有的人,神摸他這一點;有的人,神摸他那一點。多少時候,好像神的要求,有些嚴密,有些苛刻。但是,神向我們有什麼要求,我們就必須順服。神要證明你是聽祂。沒有以撒比祂更寶貝。不是口裏說把以撒獻上就完了,必須在實際上把以撒獻上,你才能看見神所豫備的羊羔。必須等到你完全順服,神才滿意。我們必須有一專一的過關。
專順服,沒有信心,就沒有能力;專相信,不肯順服,就都是理想
人必須相信,人也必須順服。不只一次順服,底下還須一直順服下去;不然就是偏頗的。專順服,沒有信心,就沒有能力;專相信,不肯順服,就都是理想。專順服,沒有信心,是頂苦的事。請大家記得,聖經中生活的原則,一是相信,一是順服。(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冊,二二一至二二三、二二七、二二九至二三○、二三二頁。)
參讀: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冊,信而順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