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2:8 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,藉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你們,乃是神的恩賜。
在現今恩典的時代中,所有的無一不是『靠著恩典』的。靠著恩典之意,是一切的事都是神為人作的,人自己不用作工以得救;因為『作工的得工價,不是照著恩典,乃是照著所該得者算的』。(羅四4。)因為神是用恩典待人,所以就生出『事實』。
事實
『事實』的意思,就是一件件的事,神已經都為世人作成功了;因為事已成功,所以就是『事實』;既是『事實』,那就不用人再來成功那些已經成功的事了。神所作的工,都是完全的。然而神的恩典,是公義的恩典。所以既然有了『事實』;還要有人的同工。這同工是麼?不是要人在他的『完了』再加上甚麼,不過要人承認神所作的是實在的罷了。這就是信心。
信心
信心是承認神所說的、所作的是真。信心是接受事實,承認其為事實。
信心是支取。我用這『支取』二字,像銀行中的『支取』。有一個人給你一張支票,銀行裏有錢,是一個事實。你肯去支取那錢,就是承認銀行裏有支票上所寫的事實。支取是要用信心的。有了信心,就去支取;支取之後,就有錢可用了。用錢就是『經歷』。有錢在銀行是『事實』,支取是『信心』,用錢是『經歷』。在神的恩,就是為人所作的事,已經是個事實了;但人還須有這事實的經歷。
經歷
我們知道主耶穌基督乃是道成肉身,祂成為一切聖德的總結,所有完全的具體。祂的生活就是神的生活,因為祂自己就是神。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功了救恩。凡真心接受主耶穌為主、為救主的,神在他相信的那一刻,就接受他一如接受主耶穌一樣。在那時,主耶穌的聖德和完全,就都臨到信徒的身上。在神的眼光看來,他在神面前的情形,一如主耶穌一樣。神看每一個基督徒都像基督一樣。基督所有的行為,所有的成功,因著基督徒與基督聯合的緣故,就都算是屬乎基督徒的了。這就是基督徒在神面前所得的『事實』。這個事實,乃是基督為基督徒作成功的。這個事實,意思就是:因為信徒是與主耶穌聯合的,所以在事實上,凡是屬乎基督的,都是屬乎祂的信徒的。這是神所豫備的事實,信徒自己毫無工夫參與其間。
主耶穌死了,就把祂所有的義行、聖德、完全、得勝、美麗等等,都歸給我們,叫我們在神的面前一如祂自己一樣;叫神接受我們一如接受祂一樣。這是祂所給我們的。當我們作基督徒那一刻起,這些已經是個事實了。在事實上,我們乃是完全像主耶穌一樣;但是,我們在經歷上不一定如此。『事實』的意思不是別的,就是神因著主耶穌所賜給我們,所替我們成功的一切恩典;這些恩典因著我們與神兒子聯合的緣故,都已歸給我們了。
我們可以有承受產業的事實,而無享受產業的經歷。事實和經歷是大不相同的。現在有許多的信徒,在事實上是最富足的,因為凡一切屬乎神的都是他的;但是,在經歷上是最貧窮的,因為他並沒有實地的使用、享受他的富足。路加十五章的長子,就是這個光景的一個好表明。在事實上,乃是:『孩子,你始終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』(31;)但是,在經歷上,他則:沒有一隻山羊羔,叫他和他朋友一同快樂!(29。)他可以作富家子;這是他的地位,(這是事實。)但是,他可以連一隻山羊羔都沒有享受過;這是他的情形,(這是經歷。)
舊約的事例
舊約裏還有一個事蹟,是足能表明我們現在所說的事實、信心、和經歷的關係,就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一段歷史。神在古昔的時候,就把迦南地應許給以色列人了,祂對亞伯拉罕說過,對以撒說過,對雅各說過,就是對出埃及數十萬民眾也親自說過。神是算給了。神應許他們,祂要為他們爭戰,叫他們勝過一切的仇敵。神把迦南的地和人交給以色列人,已經是一個事實了。但是,事實已經有了,經歷還沒有;事實上這地雖是他們的,但是經歷上他們尚無寸土。所以,他們應當『立刻上去得那地』,因為他們是『足能得勝』的。(民十三30。)但是,他們因著沒有信心的緣故,所以,雖然神已經將地給他們了(事實),他們卻得不著(經歷)。過了一代,神對約書亞說,『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,我都照著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。』(書一3。)他們應當用他們的腳掌去得著神所已經賜給他們的地。後來他們上去,他們就得著了。
操練
事實就是神的應許,神的救贖,神的工作,神的白賜。信心就是世人怎樣信神,怎樣倚賴神的工作和救贖,怎樣支取神的應許;就是變化神的事實為人的經歷,所經過的一種工作和態度。
經歷就是信徒因信神,而得著信徒所當有的生活;就是實地在信徒的生活裏,表明基督的生命來;就實驗過基督所有的成功和得勝;就在實際上使用、表明、生活出神的事實。聖經中所記載的人物的歷史,都是這一類。
作教師的人和作信徒的人,應當知道這三個道理的相連。不然在他們的生活上,和他們的教訓上,必定不清楚;對於讀經,也必覺得諸多相反,似乎是前後矛盾的。(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一冊,八○至八三、八五至八七頁。)
參讀: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一冊,第六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