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8/02

余潔麟弟兄 蒙召服事主的見證

早上我們還要交通另外一件事,就是我們這裡有些人要放下職業,出來全時間服事主。這決定不是太難;但是從主觀上來說,每一位走過這段路的人都覺得好像是轟轟烈烈,要去拋頭顱、灑熱血了。其實不然,我們就是簡單地跟隨主的帶領。我們所愛的主是又真又活的。當初呼召彼得、約翰的主耶穌,今天仍然活著。年輕的時候,看神呼召倪弟兄的過程,覺得好神奇。再讀李弟兄被主呼召的經歷,就以為只有屬靈人才能有這樣的經歷。其實主對我們每一個人,與對倪弟兄、李弟兄、保羅和亞伯拉罕是一樣的。你沒有摸著主,就不會得救,沒有人能說服你,除非你看見主的真實。我們跟隨主也是這樣。若是人慫恿你去服事主,那一定不會長久。時間也會顯明。若不是主自己感動你,遲早你會走不下去的。

我順便說說自己的見證。我出來服事主的時候,只想試一年看看。那時我自己有積蓄,可以出來為主作工一年,並沒有想到讓召會來支持我。那時李弟兄叫我出來服事主,我就出來。他叫我們去跑校園,他說,“有校園的地方就跑,反正大城市跑,小城市也跑。有人請你也跑,沒人請你也跑。你只要去跑,總會跑出東西來。”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二十四節,那領一他連得的對主說:“主啊,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,沒有撒種的地方要收割。”我感覺這是好難的差事,沒有撒種的地方,要我們去收割。荒山野嶺,連召會都沒有,還得去尋找那一隻迷失的羊。

有一次我去Raleigh(NC)附近,開了十幾小時去找一對夫婦,他們的姓名地址是輾轉拿到的,也不知準確與否。有時坐下來想想,這種作法究竟有沒有用處? 後來,李弟兄被主接去,我整理他的遺物時,才發現李弟兄從六二年起,有八到十年的時間就是這樣跑的,他自己就是這樣跑出來的。我姊妹是美國人,她的家鄉是個很偏僻的農村,有位老弟兄也是從那裡來的。他對我說,六〇年代,有幾個人看見倪弟兄​​的書,寫信給水流報,邀請李弟兄去,李弟兄就去了。那時無論多遠,只要有人請,他就去。他第一次跑澳洲、紐西蘭和中美洲,有些地方相當偏僻,但只要有地址,他就肯跑。

有一次李弟兄叫我和另外一位弟兄去跑。那位弟兄問:“飛機票誰付?”李弟兄沒有回答。事實上,主恢復的優良傳統,就是打仗的,自備糧餉。你去問問早期的同工,無論是開展日本,或是開展韓國,都是只有託付,沒有托錢。當年倪弟兄打發李弟兄時,也是只有託付,沒有托錢。

現在的情形不一樣了,這是一個危機。比如我們打發弟兄們去蘇俄,因為愛心的顧念,對他們總有供應。但理論上,不應該有供應。第一,不應該有供應,第二,是無期徒刑。換句話說,你去就應該埋在那裡,這樣才能開展。如果有固定的收入,又有期限,那樣的服事是很打折扣的。但我們要成全人,就只好走這條路。嚴格說來,走主的道路不該是這樣的。有一次,我聽見菲律賓同工陳弟兄的見證,他五〇年代就出來服事主了。那時李弟兄一年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菲律賓作工,他呼召很多年輕人出來服事主,陳弟兄是其中之一。他告訴我,他要全時間,就去找李弟兄求印證。李弟兄沒有對他說很多,只說了他自己的見證。

李弟兄說,他出來服事主,倪弟兄印證了他,他就出來了。原來整個召會的經濟都是他和他弟弟兩人頂起來的,因為兩人都是英文專科畢業,找到的工作都比其他人好。一個在洋行作事,另一個在海關作事。所以整個召會的經濟來源都是靠他們兩兄弟。他需要出來全時間的時候,弟兄們一致同意。但是真正出來時,就發現生活很現實。他出來服事主的時候,已經有兩個孩子了。李師母的娘家很不高興,並不能認同他。召會說靈裡印證,但實際上沒有能力支持。所以生活十分困難,加上中日戰爭開始,生活就更加艱苦。

頭一位李師母很愛主,是一位憑信心生活的姊妹。有一次,李師母跑到市場去買飼養動物的豆餅給家人吃,回家的路上遇見弟兄姊妹,問起李師母買什麼東西,李師母眼淚往裡面流,東西蓋著,不願讓弟兄姊妹們看見。有一次,她跑到海邊,去撈海帶,遇到自己娘家的親戚,就勸她說:“為什麼要走得那麼寒酸和潦倒呢?”那時她就在海邊禱告說,“主啊!我就是死,也不能現在死,求你讓我把兩個孩子養大,那時我就是死也甘心。”李弟兄就把這故事講給陳弟兄聽。他一面講,陳弟兄就一面流淚。講完了,陳弟兄說:“我清楚了,我就是要全時間。”從世人的眼光看,這番話會把人嚇倒。但他覺得這才是他要走的路。

我記得這個故事。所以,話說回來,買機票的事,李弟兄當時沒有回答。反而到了下週,李弟兄和幾位弟兄自由交通時,談到憑信心生活的事。前一周弟兄提起機票的問題,李弟兄當時沒有回答,一周後他所講的那番話,就是回答,我也得到了答案。就是服事主必須憑信心生活。

在職的人聽到憑信心生活這話,臉都發白了。其實主是又真又活的大能者。主對倪弟兄是活的,對李弟兄是活的,同樣的,主對你也是活的。你信心到哪裡,祂的信實也顯到哪裡。服事主是這樣,要發財,是不可能;要沒飯吃,也是不可能。這兩句話就講完了我的見證。

那時李弟兄對我說:“你考慮那麼多¸搞了那麼久還不清楚,我兩週就清楚了。”因著我姊妹當時還在作事,對我來說是個後備。而且我還有一年的積蓄,反正走一步算一步。我不正式宣布全時間,只是私下把時間全部擺出來。結果有一次吃飯,李弟兄坐在我旁邊,又說:你怎麼還沒搞清楚!”我自己也覺得很慚愧,總是拖著尾巴。但無論如何,有的人走得快,有的人走得慢,主都不計較。有的人掙扎三年五年,主也不計較。總之,每個人要跟隨主的帶領,不是跟隨人的安排。

當時我是把自己擺出來,服事李弟兄,但李弟兄不是我的主,主耶穌才是我的主。我服事主,能夠擺上這一分,我就出來。但是無論作什麼,我們都是服事主,是向主負責; 如此,主也必向我們負責。我們和彼得一樣,都是沒有信心的人。所以約翰二十一章的記載相當人性化,是我們在現實的生活裡,常面臨的考驗。但無論如何,耶穌是主。

二〇〇四年我生病,年底的時候我算了算,發現我從一九七九年開始(那時大陸剛開放,我雖然沒有正式宣布全時間,卻已開始盡全時間的功用了) ,一直到去年底,已經服事主二十五年了。在二〇〇五年一月一日清晨三點,我起來禱告主說:“主啊,已過的二十五年,我覺得很有價值¸ 這一路與你同行,手拉著手,真是甘甜無比。外面是服事人和事¸ 裡面卻是服事你¸真是甜美。主,我絲毫不留戀這世界,一切都已完全奉獻。但你若憐憫我,求你再給我二十五年,使我再活一次那麼有價值的日子,這是我唯一的盼望。”我不知道主有沒有聽我的禱告。但無論如何¸是主的憐憫叫我能夠服事主直到如今,我從深處感謝主。我就交通到這裡。

(余潔麟弟兄 交通於2006年, 轉載自學者福音網站http://www.mswe1.com/prayerLog/item_detail/i04_01.asp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