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7/24

活神與復活的神 第一篇 活神(節錄)


我們的神是活神

讀經的人都知道,聖經用各種不同的字辭稱呼神,常見的有:聖別的神、公義的神、慈愛的神、大能的神等等(來二11,彼前一16,徒三14,提後四8,約壹一9,四8,16,太二六64)。這許多不同的稱呼,每一個都指出神某一面的特性。公義的神,說出這位神在一切的事上都是公義的;公義乃是神辦事的手續。聖別的神,說出祂的性質與一切有分別,唯獨祂是聖的。大能的神,說出祂的能力。慈愛的神,說出神的心乃是愛。

然而,在這些稱呼之外,聖經還多次稱神為“活神”(但六26,詩四二2,太十六16,提前四10,來十31)。對於這一個稱呼,我們好像很容易領會,這位神是活的,不是死的。事實上,“活神”所包含的意義,遠比這個意義更深,恐怕窮我們一生的歲月,也不能領會得完全,經歷得盡致。

基督徒所以能在世上經過各種各樣的逼迫、殘害、殺戮,依然站立得住,並且福音越傳越廣,信的人越來越多,都是因為基督徒所信奉、敬拜的神乃是活神。許多人以為,基督徒所注重的不過是道理和教義;然而,聖經的記載和我們的經歷,清楚並確定的指出,基督徒並不是參加一種宗教,信守一種教義。我們所以成為基督徒,乃在於認識了這位活神,接觸了這位活神。神叫我們作基督徒,就是要我們經歷、證實、並彰顯祂這一位活神。

雖然在理智上,我們已經知道祂是活神,並且相信祂是活神,但理智上的知道是一回事,實際的經歷又是一回事。我們要經歷祂這位活神,證實祂是活神,並且彰顯這位活神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一個基督徒可能熱誠的信守教義,但人在他身上,只能碰著教義,碰不著活神;這種光景不是神所要的。神所以要我們作基督徒,並不是要我們信守教義,而是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,經歷祂是活神,彰顯祂是活神。神喜歡我們證實祂是活神。
 
要與活神有活的關係

每一個真實地基督徒,都該與這位活神有活的往來。一個基督徒讀經、禱告、參加聚會,就著宗教來說,是個所謂的好基督徒;但從神的眼光來看,他可能不過是個宗教的基督徒。一個真實地基督徒,乃是天天與活神發生關係,並且他與活神所發生的關係,是一種活的關係。這種活的關係,是藉著他活在神裡面,也讓神活在他裡面而有的。

舉例來說,一位四十多歲的姊妹很愛主,也很熱心事奉。然而有好多年,她每逢禱告時,就感覺自己有罪,覺得自己還沒有完全交給主。她說,“我得救以前,一切都是我自己作主;如今我得救了,有一位活的主活在我裡面,我就必須讓祂完全的管理我。”這就是她碰著了活神,神也碰著了她。她不單是自己禱告,更是活神帶著她禱告,叫她覺得有罪,叫她愛神,叫她感覺這位活神是管理她的,她該把主權讓給神。這不是聖經教訓的問題,聖經教訓最多只能給人這樣的知識,並不能給人這樣的感覺;這位姊妹乃是碰著了活神。

所以,我們要與活神有活的關係,就要在靈裡與祂有交通。我們要天天與活神有來往,時時與活神有交通。我們親近祂,祂就親近我們;這樣,祂就在我們裡面,向我們顯現,對我們說話。凡我們所思所作的每一點,祂都會過問。無論是我們的生活行動,或是工作事奉,祂都要摸著。祂要在我們裡面,摸著我們生活的每一面,管理我們生活的每一點。在許多事上,別人或許可以隨便,但我們不能隨便,因為這位活神在我們裡面,不許可我們隨便。

我們若與這位活神有活的關係,我們就能在生活中經歷祂。比方,當我們遇見艱難困苦,自認為擔不起,力不能勝,別人也認為我們必要倒下去時,一件奇妙的事發生,我們發覺在我們裡面,有一個超越的能力,使我們得以站立。這是因為這位活神活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裡面有一個超越的能力。這能力不僅僅是一個能力,更是一個有位格的能力,支持著我們,叫我們站立得住。這能力就是那在我們裡面的活神自己。許多時候,連我們自己都希奇,別人更是不解,我們這些軟弱的人,竟然能在這樣重大的艱難中站住。這就是因為我們在活神裡面,活神在我們裡面,我們經歷了這位活神的支持。
 
我們的指望在於活神

今天有人或許遭遇痛苦和損失,甚至遇見致命的打擊,彷彿再也活不下去了。這時請記得,我們的指望乃在於這位活神。我們各人遭遇的難處雖有不同,有的人也許難處非常重,有的人也許難處輕一點,但無論如何沒有一個人能逃避。保羅說,我們乃是寄望於活的神(提前四10)。我信聖靈近來將“活神”這感覺擺在我裡面,乃是為要堅固那些在苦難中的弟兄姊妹。

在我已過服事主三十多年的經歷中,曾遇到許多艱難,經歷過不少痛苦。有一次我從大試煉中出來時,碰到一位年長弟兄,我對他說,我們沒有一個人能經得起試煉,我們都是軟弱的。當試煉沒有臨到時,我們以為自己很剛強,以為憑我們堅強的意志,清明的思路,必能在試煉中站住。豈知當試煉一臨到,我們就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,平素剛強的意志消沉了,清明的思路糊塗了,幹才失去了,似乎什麼都沒有了,連信心也消失了。然而就在這時候,在我覺得不能信的時候,我裡面覺得還是要信。這一種時候的信,不是憑著我的意志、我的幹才或思路,乃是憑著這位活神。

在受試煉的時候,神不只在環境上容讓我們遭遇風波,受到打擊,甚至連我們所最寶貴的,祂同在的感覺,也從我們身上挪去。在這種光景下,常常是我們越禱告,天好像越向我們關閉;越尋求主,越感覺沒有出路;越讀聖經,越摸不著主的話。就在這時候,我們要提防撒但的攻擊,謹防他的謊言和欺騙。請我們記得,在我們一切的艱難困頓中,那一切的環境都是虛假的。虛假的意思,即不是真實的。凡是不能永存的,都是虛假的。神能隨時改變我們的環境;所以,當我們處在最艱難的環境中,我們的眼睛都不該看環境,乃應當注視神。我們的心也應當向著神,因為我們的指望是在乎活神。你不能禱告麼?雖不能禱告,還得向祂禱告。你不能敬拜麼?雖不能敬拜,還是要敬拜祂。當我們最軟弱時,我們的敬拜才是最寶貴的敬拜。當我們感覺最不能禱告時,我們所發出來極微弱的禱告,才是神最喜歡的禱告;這在神耳中,乃是最甜美的。

然而,我們的活神並不要我們迷信般的信祂。有時因著我們身上有過錯,神叫我們遭遇苦難。如果我們不肯蒙光照、受對付,仍然固執在過錯中,還說我們所信的是活神,這一種信就是迷信,這一種信是不靈的。我們的活神是光,在祂裡面毫無黑暗(約壹一5)。我們的活神是公義的,公義是祂寶座的根基(詩八九14)。我們的活神是全然聖別的,祂要屬乎祂的人也聖別(來二11,彼前一16)。所以,祂要光照我們,指責我們,叫我們接受祂的審判和對付,接受祂的改正,以致我們在光中和祂同行。這樣而有的信心,才不是迷信。

舊約但以理書記載,當但以理被丟在獅子坑中,還在坑中的時候,他對大利烏王說,“我的神差遣使者,封住獅子的口,叫獅子不傷我,因我在神面前顯為無辜,我在王面前也沒有行過害人的事。”(六22)相信若是但以理有過錯,獅子的口就不會被封住。因著但以理受神約束,在神和人面前是無過的,所以他對活神的信心是活的。照樣,每一次當我們落在艱難困苦的試煉中時,我們首先應該尋求的,不是拯救,乃是光照。我們應當對神說,“神啊,我俯伏在你跟前,仰望你光照我。”當我們蒙了神的光照,有了對付,而服在神手下時,我們信神是活神的信,才是真正的信,而不是迷信。這樣的信,才能使我們在苦難中經歷活神。
 
要敬畏活神

我們要學習敬畏這位活神。我們絕不可在神面前任意隨便,祂是輕慢不得的。召會兩千年的歷史告訴我們,沒有一個不敬畏神的基督徒,後果是好的;每一個不敬畏神的基督徒,結局總是悲慘的。許多時候,神對外邦人是放任的,但是對待祂的兒女,對待那些屬乎祂的人,神從來不隨便。祂要管教我們,好叫我們在祂的聖別上有分。聖經說,“主所愛的,祂必管教,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。”(來十二6)又說,“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。”(彼前四17)所以我們都要敬畏神。使徒保羅說,“落在活神的手裡是可怕的。”(來十31)又說,“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。”(十二29)我們是屬於這位活神的。不要以為我們隨便一點,祂看不見;話多說幾句,祂也聽不見。落在活神的手裡,是可怕的。我們應當小心,要學習敬畏祂。

一九四八年秋天,我在一個地方講我們的神是活神,是當敬畏的。當時,在那裡有一位弟兄,相當有學問,曾經居高位,也相當熱心愛主,可惜他不夠敬畏神,以致他犯了一個罪,干犯了神的行政,叫那裡的弟兄們都不知如何是好。後來這位弟兄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,離開了世界。落在活神的手裡,是可怕的。我們所事奉的這位活神,是輕慢不得的。你的存心,你的意念,你的思想,你的一切,祂都鑑察,什麼都不能瞞過祂。所以,我們要敬畏神,要認識祂是一位審判的神;並且神的話說審判要從祂的家起首。無論是我們的存心,我們的意念,我們的態度,或是我們在神和人面前的生活,以及在召會中的事奉,都要存著敬畏祂的心,因為我們的神是活神,是輕慢不得的。
 
活神和自隱的神

我們的神雖然是活神,但是祂的確有一種脾氣,喜歡隱藏祂自己。從創世記一直到舊約末了,祂向人都是隱藏的。到了新約,祂從天上來到地上,明明是要把自己顯給人認識,卻又把祂自己藏在人的肉身裡。祂顯出來又藏起來,並且藏得非常隱密,藏到一個地步,叫人無法辨認出來。神是活神,你卻看不見祂,因為祂是自隱的神(賽四五15)。祂雖然要彰顯祂的榮耀,但是祂一點不顯揚,不像許多人那樣,作一點事,就喜歡顯揚。申言者以賽亞預言主說,“祂不喧嚷,不揚聲,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。壓傷的蘆葦,祂不折斷;將殘的火把,祂不吹滅。”(四二2~3)因為祂是一位自隱的神。

許多人常問:“你不是說神是活神麼?為什麼那個人胡作非為,多行不義,神卻不管他呢?”又有人說,“你不是說神是活神麼?為什麼我一直禱告,祂卻不聽呢?”答案很簡單,這都是因為祂是一位自隱的神。甚至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,神都隱藏祂自己,不但沒有以萬鈞雷霆審判那些釘主的人,甚至連一句話都不說,好像祂不存在一般。所以,那些人搖頭譏笑主說,“祂倚靠神,神若要祂,現在可以救祂。”(太二七43)我們知道主是倚靠神的,但是當祂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好像宇宙中沒有神一般。在那時候,主真是受了最大的試煉。

神是自隱的神,時常藏身在空間裡,也藏身在時間裡。你禱告祂,沒有結果麼?你信靠祂,祂不理會麼?請你記得,這需要時間。經歷這位活神需要時間,也需要忍耐。當主釘十字架那一天,你看不見神,但是過了三天,神使祂從死裡復活了(路二四6~7);又過四十天,祂被接上升(徒一3,9);再過十天,五旬節那日,聖靈降下來了(二1~4)。真的沒有神麼?不。我們都要說,神是又真又活的神(帖前一9),但祂又是自隱的神。

在二世紀時,羅馬帝國逼迫召會,苦害殘殺基督徒,無所不用其極,神好像沒有看見一般;神沒有伸手阻擋,甚至把自己隱藏了。然而,一個多世紀以後,羅馬帝國分裂了;幾世紀之後,羅馬帝國甚至沒有了,但信基督的人卻仍然存在,並且分佈到各地,因為神仍舊是又真又活的神。

雖然有時從環境上看好像沒有神,似乎敬畏神是徒然的,愛主也是徒然的;但是慢慢的,時間證明祂是活神,時間一到,祂必出來表白。沒有一個人信祂會是徒然的,沒有一個人倚靠祂、敬畏祂會是徒然的,也沒有一個人愛祂會是徒然的。

舊約的約瑟敬畏神,倚靠神,但是被他的哥哥們懷恨,賣到埃及,作了護衛長波提乏家裡的管家(創三七2~36)。他在那裡因為要保守自己在神面前的清潔,不肯得罪神,以致被主人的妻子怨恨,受冤屈被下在監裡多年(三九7~20,四一1)。最終神為他表白,表白他是清潔的,表白他順服神,敬畏神,不肯得罪神。再看尼布甲尼撒王,他心高氣傲,行事狂妄,自以為有聰明;但是有一天神出來表白,他就被革去王位,奪去榮耀。他被趕出離開人類,與野地的獸同住,吃草如牛,身被天露沾濕,直到他知道至高者才是人國的掌權者,要將國賜與誰,就賜與誰,祂照自己的旨意行事、立人並治國(但四19~37)。

神是自隱的神,也是活神。雖然一時好像沒有神,但時間要證明祂是活神。暫時的試煉,並不是最終的定局,那不過是一個過程,到了神的時間,祂必出來表白。今天的光景不論是艱難或安逸,我們總要敬畏祂,因為到了有一天,祂必出來表白。神是輕慢不得的,我們應當敬畏祂。

我們所信的神乃是活神,這是何等有福。這一位活神是我們的生命,是我們的一切,我們的指望都在乎祂。祂雖是一位自隱的神,但祂又是一位表白的神。難怪作詩的人說,“我的魂渴想神,就是活神。…祂是我臉上的救恩。”(詩四二2,11)另一面,對於輕慢的人,祂是活神又是何等的可畏。沒有一件事祂不鑑察,沒有一個隱藏的意念,秘密的居心,暗中的行為,祂不表白。我再說,神是輕慢不得的;我們的活神乃是烈火,落在祂手裡真是可怕(來十二29,十31)。但願我們活在祂裡面,也讓祂活在我們裡面,天天學習信靠祂,等候祂,愛祂,順服祂的光照,接受祂的對付,行在祂的面前。

原刊於一九五九年十一月“話語職事”第一百零一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