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4:2 你們要堅定持續地禱告,在此儆醒感恩。
弗6:18 時時在靈裡禱告,並盡力堅持,在這事上儆醒,且為眾聖徒祈求。
禱告的意義
真實的禱告,就是神人二者互相的接觸。禱告不光是人來接觸神,也是神來接觸人。任何一個禱告,若沒有人碰著神和神接觸,也沒有神碰著人和人接觸,這一個禱告就不是一個構得上水準的禱告。(禱告,一一頁。)
堅定持續的禱告
保羅在歌羅西四章二節囑咐我們,要堅定持續的禱告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不僅該持續禱告,更該奮力的持續禱告。在我們的環境中,幾乎每件事都與禱告相對。我們要禱告,就必須反我們環境中的潮流。如果我們不禱告,我們就會隨波逐流。惟有禱告能使我們反潮流。因此,我們需要堅定持續的禱告。
為禱告生活與主辦交涉
在你想要堅定持續的禱告以前,首先該為你的禱告生活和主辦交涉,要確定的向主禱告說,‘主,在禱告的事上,我向你是認真的。我呼天喚地作見證,從現在開始,我要有禱告的生活。我不要作一個不禱告的人,我要作一個禱告的人。’我們要對祂說,‘主,我在這事上很迫切。我把自己獻給你,好叫我有禱告的生活。主,保守我在禱告的靈裡。如果我忘記了,忽略了,我知道你不會忘記。求你一再提醒我要禱告。’這樣的禱告可以當作向主所許的願。我們都必須為著我們的禱告生活向主許願。我們應當告訴主:‘主,我知道如果我忘了所許的願,你不會忘記。主,從一開始我就要清清楚楚的把責任交給你。主,不要讓我過去,要提醒我禱告。’
每日劃出確定的時間禱告
我們為禱告和主辦了這樣的交涉以後,就該劃出定時禱告的時間。比方說,你可以每天早晨留下十分鐘。在這段時間裡面,最重要的事必須是禱告。我們的態度應當把禱告當作我們最重要的事,不讓別的事情打岔。如果我們沒有這種態度,我們的禱告生活就無法成功。不論我們每天必須作多少事,我們至少能在某些時段留下幾分鐘來禱告。早晨我們可以有一些禱告,然後中午、下班後、以及晚間可以再有些時間禱告。我們在一天之內劃出確定的時間,就能留下半個鐘頭來禱告了。(歌羅西書生命讀經,三一三、七二○至七二一頁。)
參讀:禱告,第一篇;歌羅西書生命讀經,第三十、六十五篇。